其次,由于管道、设备内残存的氨油混合物极不易除净,因此如动火拆除必须进行有效地处理。
该厂在处理时一般先用水转换化验合格后,在注满水的情况下,上部充氮,拉断法兰螺丝进行拆除。在设备、管道未充满水的情况下动火是极其危险的,例如该厂于2003年4月拆除8℃水蒸发器的过程中,在注满水的情况下割断了上部的管路法兰,下部连接法兰处,由于水未满过法兰,虽经化验氨含量合格,但在拉螺丝时仍然出现了局部爆鸣。因此,拆除氨管道与设备时,为确保安全,必须在注满水的情况下动火,否则应当用手锯沾黄油割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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