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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使用中的安全事项

乙炔使用中的安全事项

 1)不得超过安全规程规定的压力极限。如中压乙炔发生器的乙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低压乙炊发生器的乙炔压力不得超过0.007MPa。
  
  2)不得越过安全规程规定的温度。加乙炔发生器发气室的乙炔温度应低于90℃,水温应低于70℃。
  
  3)乙炔着火时,严禁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水扑救,宜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成干粉灭火器救火。
  
  4)在任何情况下,应避免在容器或管道里形成乙炔-空气或乙炊-氧气混合气。一旦形成这类混合气体,应安全地予以排除后才能进行焊刮炬点火。
  
  5)乙炔发生器的温度只能用酒精温度计指示,禁止使用水银温度计。
  
  6)乙炊质量应符合标准,含磷化氢应低于0.08%(体积),硫化氢应低下0.15%。若质量情况不明,应化验分析乙炔中PH3和H2S的含量。
  
  7)乙炔不能与铜、银、水银等金属接触。防止生成乙炔铜、乙炔银等爆炸性化合物。
  乙炔不得与氟、氯、溴、碘、钾、钻等能起化学反应和发生爆炸危险的元素接触
  乙炔不能与多孔的触媒剂氧化铝、氢氧化铁、氧化铁、氧化铜等接触,防止加速聚合反应和爆炸性分解。

  8)应防止乙炔气体泄漏而形成与空气或氧气混合的爆炸性混合物。防止乙炔气体受热,受压产生聚合、加成、爆炸性分解。乙炔气瓶和管道应远离有热源的处所,距离应符合10m以上的安全要求。

  9)浮桶式发生器的浮桶放入固定桶的操作中,人的头部不能处于浮筒上方,防止发生意外。

  10)装盛乙炔的容器和管道,不进行置换和清洗,不得随意进行焊补和切割。

  11)乙炔气瓶和乙炔管道的使用应按乙炔气瓶和乙炔管道的安全措施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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