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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化工企业)存在的危险及对策

高处作业(化工企业)存在的危险及对策

  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复杂,化工设备塔釜林立,贮罐成群,压力管道纵横交错,建筑物、构筑物框架较高,许多化工操作和检修人员都是在高处进行作业,若不加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据统计,化工企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伤亡人数仅次于火灾和中毒事故。例如,2003年某化工企业发生人身伤害事故13起,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就有4起,占总起数的32.5%,在十一类事故中位居第三。又如,1980至1981年2年间,全国化工系统因工死亡521人,重伤255人,其中由高处坠落事故引起的死亡和重伤人数分别占11.3%和15.3%。

     所以,化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

     1 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存在的危险性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其主要危险情形如下:

     (1)化工生产物料转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中进行,如果发生物料泄漏,会对现场高处作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危害。

     (2)化工生产装置主要安装在框架上,虽有防护栏,但个别作业人员在非经常性作业的环境下,有可能发生坠落、摔伤意外事故。

     (3)在无平台、无防护栏的塔、釜、炉、罐及架空电缆、压力管道上进行作业时,易发生危险。

     (4)在高大塔、釜、炉、罐、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时,容易发生高处坠落。

     (5)作业现场下部或附近,有液体贮池、熔融物或转动的机械设备,一旦发生坠落,往往后果严重。

     (6)电气高压维修人员,经常在电线杆上进行检修作业。

     (7)在特殊天气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如六级大风、降雪、下雨、高温、低温天气。

     (8)进行现场设备巡回检查时,爬梯、护栏较滑、照明光线不良、平台有油污、积雪等。

     2 高处作业发生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

     (1)安全设施不够完善,作业现场井、坑、沟无盖板;操作平台、爬梯没有防护设施,或检修时临时拆除防护栏,未及时恢复。

     (2)使用的各种登高工具(梯子、脚手架、脚扣、安全带等)存在卸陷,或使用不当。

     (3)各种升降设施(电梯、吊车、天车等)无安全装置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缺乏严格的安全管理,没有按规程进行安全监测。

     (4)高处作业人员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图省事、未采取措施,在石棉瓦之类不坚固的材料上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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