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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体制改革“十二五”有望实质性破题

      备受关注的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体制改革问题,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取得实质性突破。

  近期,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能源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并于去年12月6日至10日,由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带队,赴甘肃省和重庆市开展了能源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听取了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湖北、四川、重庆、贵州等八省(区、市)相关方对能源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意见显示,能源体制改革可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例如可选择电力相对富余的区域或省级电网作为电力改革试点,放开大用户双边交易,推进独立调度和交易机构的改革;可选择煤炭资源不足的中东部省份放松电价管制,使电价合理反映煤炭市场价格,促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产业结构调整。

  在此前不久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表示,在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方面,今后要加紧建立分解机制,争取“十二五”期间把有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机制建立起来。

  相关专家认为,在目前我国能源体制现状上,电价体制改革最有希望破局。时至今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经有9年多时间,但是并未建立真正的市场机制,市场化改革仍在进程中。

  而对于三大石油公司的专营权问题,业界一直期望放开,允许民营企业进入。

  调研也就垄断行业改革问题也征求了各方意见。调研意见显示,应取消三大石油公司的专营权,有序放开油气批发、零售等中下游和进出口业务,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政府应加强对油气管网、电网的无歧视开放和公平接入的有效监管。

  除此之外,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管理也将提上日程。由于目前我国尚缺乏对水能资源的统一管理,调研意见认为,可设定水能资源开发权,建立水能资源有偿使用、转让和补偿机制,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也应逐步设立开发权,规范开发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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