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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要求 、定义七氟丙烷:一种无色的无气味气体状态的卤素碳,并且叫做HFC-227、HFC-227ea、 FE-227或者FM-200,它的化学式是C3HF7,结构式是F3CCHFCF3。防护区: 满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全淹没灭火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管网灭火系统:按一定的应用条件进行设计计算,将灭火剂从储存装置经由干管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实施喷放的灭火系统。组合分配系统:用一套气体灭火剂储存装置通过管网的选择分配,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的灭火系统。灭火浓度:在101 KPa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扑灭某种火灾所需气体灭火剂在空气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泄压口:灭火剂喷放时,防止防护区内压超过允许压强,泄放压力的开口。、系统执行标准系统的生产、检测、设计、安装及验收等必须执行并满足以下规范及标准,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及标准,如出现各规范及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最高标准执行,且所有标准及规范应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版本:、系统设计及施工标准Ø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Ø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Ø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Ø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Ø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Ø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产品生产检测标准Ø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400-2002Ø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GB4715-2005Ø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GB4716-2005Ø        《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Ø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61-2002Ø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系统基本技术条件系统构成及设备要求机房。压力容器要求Ø    系统的设备,包括安装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布线方法、安装工艺、调试开通及验收等,均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范及标准。Ø    压力容器钢瓶上的瓶头阀的安全阀应采用知名安全阀专业公司生产的安全膜片,安全性能可得以保障。Ø    气体灭火系统中各灭火剂瓶头阀出口均应安装安全保护帽,使产品在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一系列过程中,即使灭火剂钢瓶误启动,也能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Ø    压力容器钢瓶上的瓶头阀应采用HPb59-1(Y)冷拉黄铜棒锻压成型,使瓶头阀材质呈流线流纹组织结构,密度增大。保证瓶头阀受撞击后不会断裂。4、设备运行的环境条件Ø    环境温度:防护区环境温度见下表3.5-1。防护区环境温度表                       表3.5-1

 

1. 环境温度为4~27℃的防护区所有弱电系统设备房及控制室。
2. 环境温度为4~36℃的防护区变电设备房
Ø    相对湿度:5%~98%,恶劣情况下会有凝露现象。Ø    海拔高度:≤1000米。Ø    地震烈度:8度。Ø    供电电压范围:220V±10%。5、系统框架要求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由灭火剂瓶、容器阀(瓶头阀)、启动阀、选择阀、单向阀、安全阀、低压安全泄漏阀、压力讯号器、框架、喷嘴、管道系统等主要设备组成。根据使用要求,可组成单元独立系统,组合分配系统和无管网装置等多种形式。平时是由本系统独立的控制子系统来监视各防护区的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按预先设定的程序启动灭火装置,达到扑救防护区火灾的目的。5.1、 控制子系统要求Ø    控制子系统具有对气体灭火系统相关设备的监控功能;应采用智能型集中控制系统,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按自己的产品特点提出详细的改进措施,但投标人的系统投标配置必须满足系统配置及功能要求。Ø    各防护区现场气体灭火就地控制盘安装于防护区门外。Ø     火灾的确认方式是由气体灭火防护区门外的手自动转换开关决定。Ø    自动确认:当手自动转换开关处于自动位且防护区发生火灾时,系统自动对火灾进行确认并按照系统自动操作方式运行。Ø    人工确认:当手自动转换开关处于手动位且防护区发生火灾时,系统需在进行人工确认后才能启动相关气体灭火设施。Ø    各防护区内设置可编址的智能感烟探测器和智能感温探测器。其设置统一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执行,报警回路采用环形连接,接入至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回路中,技术要求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文件相应部分。Ø     防护区门外设置现场手动操作装置包括紧急启动、紧急停止、手/自动转换装置等。5.2、 管网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框架要求Ø    采用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Ø    防护区预期温度详见3.5.1。Ø     灭火系统贮存压力: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4.2Mpa;设计浓度:扑灭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的灭火设计浓度为9%;通讯机房和计算机房的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设计温度采用20℃。Ø    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它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灭火浸渍时间宜采用20min;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灭火浸渍时间应采用5min;其它固体表面火灾,灭火浸渍时间宜采用10 min;气体和液体火灾,灭火浸渍时间不应小于1 min。Ø    在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安全泄压装置应动作可靠,动作压力符合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Ø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Ø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Ø    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设计用量与储存容器的剩余量和管网内的剩余量之和。Ø    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Ø    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Ø    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Ø    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Ø    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Ø    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Ø    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Ø    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 m;Ø    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 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 m;Ø    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 m。Ø    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 m。Ø    系统设备规格、尺寸必须考虑现场条件,设备应满足顺利进场和现场安装。Ø    防护区泄压装置的设置应满足《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2005的要求。6、系统功能需求及技术指标6.1、系统操作方式及灭火过程当某一防护区火灾被确认后,(不存在集中型、给系统图)集中型气体灭火控制器经延时启动火灾区域相对应的启动装置,向防护区释放灭火剂。在延时阶段集中型气体灭火控制器将完成相关设备的联动,在此阶段值班人员也可直接按下手动释放装置或通过紧急机械手动装置直接启动灭火装置。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自动控制:系统自动完成火灾联动控制及灭火整个过程。联动步骤为:        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开关,置为“自动”位置时,灭火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本灭火装置配有(改为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当只有一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器装置即发出火警声光信号,通知有火警情况发生,而并不启动灭火装置;当两种探测器同时发出火灾信号时,探测器会发出火灾声光报警,通知有火灾发生,请有关人员撤离现场,并向控制中心发出火灾信号,控制器发出联动指令,关闭风机、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后,发出灭火指令,打开电磁铁,电磁铁推动顶针刺破密封膜片,使瓶头阀开启,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吸气式一路感温一路 按照规范描述)为防止因探测器误动作引起灭火剂释放,或因火灾较小值班人员能自行扑救等,在报警过程中发现不需启动灭火装置的情况,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阻止控制器灭火指令的发出,不启动灭火装置,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混乱。手动操作方式:将控制器上的控制方式选择开关置为“手动”位置时,灭火装置处于电气手动控制状态。在该控制方式下,当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器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但并不启动灭火装置。工作人员可通过按下“紧急启动”按钮,启动灭火装置,实施灭火。紧急机械操作方式: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模式和手动模式均不能启动电磁阀或者有必要时采用的一种应急操作。通过在启动装置上的一个机械启动器,人工开启相应的容器阀和选择阀释放灭火气体。当保护区发生火情,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关闭联动设备。然后拨除灭火剂储瓶上电磁铁上的手动保险夹片,压下手柄,即可打开灭火剂储瓶瓶头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释放灭火剂前,人员应撤离现场,所以如果灭火装置置于保护区内时,不宜使用机械应急手动控制方式操作。6.2、系统功能Ø    监视所辖各防护区的气体灭火控制设备状态,显示报警部位,接收FAS系统输出的各防护区独立的火灾预报警(包括吸气式极早期烟雾火灾探测系统向FAS系统输出的信号)、报警确认信号,向FAS输出气体释放、系统综合故障、手/自动状态等信号。Ø    系统在自动状态下,在接收到由吸气式极早期烟雾火灾探测系统、感温探测器发出的两类独立的不同性质的火灾报警信号,并经延时30秒后,启动火灾区域相对应的灭火装置,向防护区释放灭火剂。如值班人员先于火灾探测系统发现火情,可直接按下手动释放装置,系统将不经过延时直接启动灭火装置。Ø    应能在收到火灾预报警信号后,启动防护区的警铃装置,系统在确认火灾后,启动防护区的声光报警器,发出灭火系统启动动作信号,包括启动区域容器阀等。系统在每个防护区需联动控制如下设备,联动设备的工作电源由本控制系统提供。

 

序号设备名称
1感烟探测器
2感温探测器
3警铃
4声光报警器
5释放指示灯
6紧急释放装置
7紧急止喷按钮
8手动/自动转换开关
9启动瓶电磁启动器
10选择阀/分区控制阀
11灭火剂释放反馈装置
12手动/自动状态显示装置
 Ø    能够接收显示灭火介质喷放信号,监视各防护区手/自动状态。Ø    系统软件包括但不限于逻辑编程软件、系统维护软件等,软件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具有火灾报警自动确认功能,联动相关设备,启动灭火装置。Ø    具有故障、报警、灭火剂释放、操作记录等信息的数据存储能力,存储容量不少于1000条。Ø    具有故障自检功能、探测器清洁度报警功能、应具有现场设备状态、各种事件、故障的报警及显示功能,并以不同声音加以区分。Ø    应具有3级以上操作权限密码功能。Ø    可通过安装相关软件的手提电脑完成对自动灭火控制盘有关参数的修改。Ø    应具有对回路接地、开路、短路故障的报警功能,并能报出故障位置。Ø    能够对系统中任何一个带地址的设备进行远程操作、故障隔离、故障处理操作。Ø    系统维护软件应保证用户在系统通过验收后,可根据现场设备的数量增减,可自行修改控制盘系统应用软件中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点数的更改、设备点的文字说明、报警及联动关系的修改),使系统软件能适应现场变化,软件修改后整个系统应能正常运行,系统设备的信息应保持一致。Ø    在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启动控制信号后,应能按预置逻辑完成以下功能:Ø    发出声、光信号,记录时间,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当再次有启动控制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Ø    启动声光警报器;Ø    进入延时,延时期间应有延时光指示,显示延时时间和所保护的区域。Ø    延时结束后,发出启动喷放控制信号,并有光指示,启动保护区域的喷放光警报器。Ø    气体喷放阶段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并保持至复位,记录时间。Ø    延时启动功能应满足下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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