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新闻>环境保护>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估标准》发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估标准》发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3-01-07 09:54:41
新闻归档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估标准》发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28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估标准》的公告,《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估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287-2022,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估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估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287-2022,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估标准》.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30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