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明确安全责任。针对各工种的特点和施工条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各级安全员忠于职守,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对一切违反规定的劳动和违章行为,要坚持原则,及时纠正。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项施工方案、施工工序在付诸实施前,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事先做好技术交底,强化职工安全保护意识,杜绝违章。特别对于易燃易爆材料,在施工前制定详尽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建立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和劳保用具发放制度,确保工程设施、设备、人员的安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备劳保用具和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
4、密切与业主、当地政府之间的协调联系,及时贯彻执行下达的文件、批示。
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规定的要求,现场的生产
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配间、停车场等临时设施,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部署。
2、施工场区内的地坪、道路、仓库、加工场、水泥堆放场四周采用砂或碎石进行场地硬化,危险地点悬挂警示灯或警告牌,工作坑设防护围栏和明显的红灯警示,并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大幅安全标语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牌。
3、现场实行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具体制定各项安全施工规则,检查施工执行情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防护知识,并进行安全作业考试,考试合格的职工才具备进入施工作业面作业的资格。
4、重视业主和设计提供的气象资料和水文资料,做好抗灾和防洪工作。按照业主和监理要求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工作,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要求做好汛情预报和安全度汛工作。若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工程、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害措施,确保人身、工程、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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