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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防高空坠落作业指导书

施工防高空坠落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确保指挥部对施工过程的高空坠落打击对人体伤害的有效控制,符合公司管理手册的要求,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全过程对高空坠落打击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28001/2001标准及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安全质量监察处负责编制本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4.2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中的高空坠落进行控制。

  5.工作程序

  5.1准备阶段

  5.1.1高处作业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5.1.2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1.3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5.1.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5.1.5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禁止上下同时拆除。

  5.2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5.2..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5.2.1.1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5.2.1.2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5.2.1.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5.2.1.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安装防护棚。双龙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2.1.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2..2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5.3洞口作业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5.3.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5.3.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5.3.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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