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烘炉期间的安全运行,增强烘炉人员的工作责任性,确保烘炉点火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措施:
1、烘炉期间所有参加烘炉人员都必须严格认真执行烘炉方案和安全措施。
2、烘炉期间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烘炉区域内,违者罚款100元。
3、烘炉期间隧道窑进出行动时,实行专人安全监护,车辆进出时,提前发出行车信号,确认无误后由值班带班长亲自发出行车令,方可行车,否则不准行车(信号口号分别为:进车或出车啦!连喊三次)
4、安全监护人要严格履行职责,不得随意将流动人员放入隧道窑内,特殊情况需进入时,须由现场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否则一并处罚。
5、严防火灾,现场备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会使用,平时严格管理消防设施,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动用。
6、做好厂房通风,严防厂房内煤气中毒。
7、中控人员要及时反馈温度信息,防止高温烧毁窑顶。
8、风机碟阀的调整由专人负责。
9、夜间工作注意掉落坑道,窑顶工作防治掉落,坑道处应设照明。
10、窑内司炉工工作期间不得随意进入灶车南端,感觉呼吸困难时应及时转移至通风处。
11、司炉工不得穿戴易燃服装,衣服着火时不得奔跑,应就地滚灭。
12、窑内值班不得睡觉,严防煤气中毒及窑炉不正常,值班领导实行查岗(夜间不低于三次查岗),查获一人次睡岗罚款100元。
13、严防窑车烧伤、烫伤。灶车10米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值班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与值班领导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15、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