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采取的主要措施:
1.1 认真贯彻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防为主、防管结合,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派驻专职安全员进入现场监督,并对管道工、电焊工、起重工加强安全管理制度预控预防能力,做到文明施工。
1.2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层层签发安全生产责任状。
1.3 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管道工、电焊工、起重工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考核发证,做到持证上岗。继续坚持入厂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文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1.4 继续坚持安全“四检制”。即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部旬检、班组日检。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
1.5 严格贯彻出现安全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群众和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及时上报和组织调查分析。
2、安全保证措施
2.1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项目部要设有专职安全员。
2.2 强化安全生产程序,开工工程必须申报“工程开工报告”和“安全状况审查表”,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人人签字。
3、安全技术措施
3.1 加强“三保”利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过道口预留孔洞等危险地段要设有防护栏或盖板,夜间设有红灯警示。
3.2 加强安全巡回检查,对重点施工部位需设专人死看死守,对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落实到部门和人头,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
3.3起重工在施工现场吊运大件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吊的钢结构或风管等物件下面行走或停留,更不得随意通过危险地段,必须设有专人看护、监督;并应随时注意运转中的机械设备,避免被绞伤或尖锐的物体碰伤刮伤。
3.4 管道工、电焊工、起重工在潮湿地段作业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绝缘鞋及手套等,要设有防绝缘措施,夜间施工要设有电压为12V的安全照明设施,作业的人员不应少于2人以上,必要时应设有专人监护。
3.5 多层交叉作业时,如上下空间同时有人作业,其中间必须有专用的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得在下面作业,应注意相互防护工作,注意他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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