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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制度及预警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制度及预警措施

为了有效避免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机制。
        一、道路运输安全应急与响应领导机构
        总指挥:郭建荣
        副总指挥:丁健
        成员:哈西巴根  陈奕材
        责任单位:安全质量环保部、车队安全室、调度室
        二、应急响应
        (一)先期响应
         突发道路安全生产事件或事故发生后,涉及发现事件或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报警。
        突发一般性道路安全生产事件或事故,由公司应急小组启动相关预案,并报请公司或事发地道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二)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轻微(Ⅴ)五级。与之对应,应急响应也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Ⅴ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① 一次事故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
        ② 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的重大火灾(车毁人亡)事故;
        ③ 涉及旅客集体中毒事件;
        ④ 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运输事故;
        ⑤ 与拉运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车辆发生擦挂、追尾和相撞,导致翻车或泄漏,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的事故;
        ⑥ 各类险情、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
        ⑦ 其他性质恶劣、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① 一次事故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下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② 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
        ③ 涉及个别旅客中毒事件;
        ④ 途遇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翻车或泄漏,需紧急疏散人员的事故;
        ⑤ 重大以上危险源失控或有可能失控的;
        ⑥ 其他性质严重、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① 一次事故造成3人(含)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下50万元以上的事故;
        ② 各类险情、事故未达到标准,但已造成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
        ③ 已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导致其他事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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