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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防误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新防误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己15-17-1(2)081高抽巷施工断面为半圆拱形,净宽×净高=3400×3000mm,采用锚网支护,锚杆采用φ20×2000mm等强锚杆,锚杆间排距为800×800mm,金属网采用Φ6 mm钢筋制作,网孔为80×80mm,全断面挂网。掘进时,保持巷道底板与己16-17煤层顶板垂距14~16m。
        二、地质特征
         己15-17-1(2)081高抽巷所在层位主要在泥质、砂质泥岩,巷道顶、底板主要为泥岩及砂质泥岩,岩石坚固系数f=3~5。
        三、施工方案
        严格按照地测部门给定的中心、腰线施工, 每施工80-100m由地测部门进行标高核准,确保按设计层位施工。
        根据12061机抽巷、12061机巷已揭露的断层,提前对施工坡度进行调整。
        井下发现异常情况,如瓦斯浓度异常、出现淋水、破碎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业务部门汇报。
        在突出煤层顶板掘进的岩巷施工时,距离己15-17煤层最小法线距离小于10m时,必须边探边掘,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防止误揭煤。
        四、安全技术措施
        1、在突出煤层顶板掘进的岩巷施工时,距离己15-17煤层最小法线距离小于10m时,必须边探边掘,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防止误揭煤。
        2、按照俯角35°~45°打设钻孔,钻孔进入己15-17煤层0.5m为终孔,以投影孔深计算允许进尺距离,并保留不小于5米的前探孔水平投影超前距。
        3、每次探煤完毕后及时将探煤数据送达开拓科、地测科、防突科等部门,并根据每次超前探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坡度。
        4、施工地点配备沙箱、灭火器等设备。
        5、瓦检员要携带光学瓦斯检查仪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相互配合检测,确保检测准确。每班班长、爆破工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瓦斯。
        6、打钻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岩粉、钻杆进尺情况并做好记录。
        7、钻探过程中,钻工要细心观察,当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夹钻、顶钻、喷孔、瓦斯量忽大忽小等异常征兆时,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拔出钻杆,由现场瓦检员检查瓦斯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开拓科汇报,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钻探过程中,瓦检员必须在现场,随时进行有害气体的监测,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以上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按避灾路线撤出全部人员,并向调度室、开拓科汇报。
        9、 打钻工衣着整齐利索,袖口绑扎,衣扣扣牢固,确保安全施工,并搞好自保与互保工作。钻进过程中,钻机附近严禁闲杂人员靠近,防止造成伤人事故。
        10、当班班长负责钻探工作,为钻探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当班钻探施工情况,由班长下班后向本队汇报,并做好当班记录。
        1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地测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验证钻探提供的地质资料,掌握施工动态及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揭煤。
        12、出现地质异常时的汇报程序:当班跟班干部、班长发现工作面地质异常时,要立即停止掘进,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详细汇报。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摸清情况后,要立即向调度室、开拓科、地测科汇报。
        13、瓦检员必须认真盯岗,检查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防止积聚超限。当瓦斯浓度出现异常时及时向施工单位、调度室汇报,当瓦斯浓度超过1%小于2%时,应立即按就地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
        14、瓦检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交班时把本班的异常情况说明,接班后必须对工作面检查一遍,在打钻期间发现问题,立即配合跟班干部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时要向队值班干部汇报。
        15、所有下井人员每人随身携带一台ZHc30型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进入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从本工作面安全撤离的避灾路线和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6、预防钻孔着火及现场处理打钻着火事故的安全措施
        (1)为预防钻孔打钻期间发生着火事故,必须做到八不开机。
        ①开机前先检查打钻现场的灭火器是否完好,黄泥及沙箱内的沙是否充足,若灭火器不完好或黄泥、沙不足0.2m3,不允许开机;
        ②打钻前,需先检查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是否完好、是否灵敏可靠,若不完好不允许开机;
        ③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不按规定悬挂或按规定悬挂后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不开机时,钻机不允许开机;
        ④打钻地点存在局部瓦斯超过0.5%时(包括顶、底板处),钻机不许开机;
        ⑤打钻前,先由防爆电工负责检查电气设备,杜绝失爆;
        ⑥打钻地点无风、无水不允许开机;
        ⑦孔口除尘装置不完好,不允许钻机开机;
        ⑧打钻人员不熟悉打钻措施不允许开机。
        (2)钻孔着火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①在钻孔施工中发生顶钻、夹钻、喷孔等现象时,严禁加压钻进,并及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
        ②打钻过程中,发现孔口冒烟或钻孔出现异味时,立即停止打钻,关闭风管阀门,开启水管阀门,同时用水管向孔里送水直至烟气或孔内异味消失,然后用黄泥将孔口封严,封泥长度不小于0.5m,并立即向调度室、开拓科汇报。
        ③孔口出现明火时,立即向调度室、开拓科汇报,同时停止打钻,关闭风管阀门,开启水管阀门向孔里送水、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明火消灭后,需继续用水向孔内注水进行降温,处理完后用黄泥进行堵孔深度0.5m。
        ④为防止一氧化碳等中毒,处理着火事故时必须戴上自救器;
        ⑤若钻孔着火后火势过大,无法控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开拓科、通风科、安质部汇报,同时快速通知该工作面的其他工作人员,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及时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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