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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环保电厂安全施工措施

蓝光环保电厂安全施工措施

河南叶县蓝光环保电厂一期1×135MW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工程容量1×135MW,机组类型为1×4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1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计划开工日期:2002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03年10月30日。我公司施工范围为主厂房及输煤系统土建、安装工程总承包。
        安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强化蓝光环保电厂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不受侵害,确保“安全、文明、环保、优质、准点、高效”地完成本工程,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特制订蓝光环保电厂安全施工措施。
        1  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1 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2 安全管理目标
        1.2.1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1.2.2 年重伤事故频率<0.5‰;
        1.2.3 年轻伤事故频率<5‰;
        2  安全管理规范、制度
        2.1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电力系统有关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条例,执行业主、电厂的有关安全制度及公司的安全管理文件、规章制度。
        2.1.1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等规程。
        2.1.2 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有: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尘毒、射线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建设与安全管理制度;焊接(切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常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  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3.1 强化岗位责任制。明确项目部经理是工程安全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施工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负全责;各部门、各工程处行政正职是本部门、本工程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切实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计划、有措施、抓落实。
        3.2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见附图1)。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项目部经理任主任委员,下设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各工程处设有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工程处和班组组成三级安全网络,对不利安全施工的行为,各级安全员有权予以纠正及制止。
        3.3 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做好新工程施工前的安规考试,对参战人员进行强化安全三级教育,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施工无事故竞赛、“安全月”、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管理研讨班、论文交流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的提高。
        3.4 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实行全员、全系统、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5 执行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设立安全专项奖励基金。对实现了安全管理目标和在安全工作上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反之给予罚款。同时,设立全员安全风险投保,按责任和风险大小分开档次,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6 班组是企业的基础,抓好班组安全建设,争创安全无违章、无事故班组。
        3.6.1  班长组织每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
        3.6.2  每天,班长应“三查”检查各成员的衣着,安全防护用具,精神状态。
        3.6.3  班长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做到:“三交”一交任务,二交技术,三交安全。
        3.6.4  班长熟悉班组每个作业点状态,在班前会上提出作业危险点的预测、预控措施。
        3.6.5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作业程序施工。班长应对重点、危险作业点进行监护,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人员不当的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3.6.6  班长还应做好每天的班组安全施工记录,实现科学管理。
        3.7 加强特种工种的安全持证上岗工作。电工、焊工、热处理工、金属检验人员、架子工、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工等特种工种应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杜绝无证人员上岗。
        3.8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和布置项目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和每周二小时的安全学习,做到每一次安全活动都有组织、有内容、有要求、有检查、有反馈,并建立安全台帐和报告制度。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成绩显著给予奖励,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并进行罚款。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相互督促,把安全施工列为考核工作成绩的主要内容,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4   安全保证措施
        4.1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基本实现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执行程序化,操作规范化。
        4.2 高处作业
        4.2.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临空作业的必须使用速差保护器。在高处作业中,必须始终有可靠的防高处坠落措施。
        4.2.2 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竖式工具袋,小件工具放在袋内,大件工具应系上保险绳。
        4.2.3 高处作业人员,应妥善放置工器具、材料等,在平台、走道、梁上不得放置物件。
        4.2.4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临时平台、围栏、水平式安全绳、安全网、速差保护器等。
        4.2.5 高处作业人员,在拖拉电、火焊皮带前,应注意通道上有无可能被带动的物件。防止因物件掉落而引起的物体打击事件。
        4.3 锅炉施工电梯
        4.3.1设置安全通道,各层设安全防护栏及防护门等。
        4.3.2 所有安全装置完整,可靠。
        4.3.3 施工电梯司机应持证上岗。
        4.4 施工用电
        4.4.1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无不适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4.4.2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应有完整系统图、布置图、竣工资料。投入使用前,应制定运行、维护、使用、检修、试验等管理制度,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
        4.4.3使用标准化电源控制屏和配电箱(装有漏电保护装置)。个人使用提携式电源盘(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具有可靠接地线)。使用前,应试验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4.4.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4.5现场110V以上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4.4.6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4.5 吊装作业
        4.5.1吊装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围栏(线)和醒目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通过和逗留。
        4.5.2 吊装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应完整、性能可靠(如:力矩限制器、载荷限制器、吊钩上、下限位器、缓冲器等)。
        4.5.3  吊装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具有三年以上的操作经验。
        4.5.4必须编制详尽的作业指导书,并经审核批准,向施工人员交底。
        4.5.5大型设备和构件必须拴以牢固的溜绳,捆绑钢丝绳受力均匀,与设备接触处应有防棱角措施。
        4.6大型设备构件的运输
        4.6.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管理条例》。
        4.6.2机动车辆保持车况良好,绑扎应牢固,并不定时进行检查。
        4.6.3道路应平坦、坚实,尽量减少坡度。
        4.6.4应特别注意周围建筑、架空线、电缆等,必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7大型起重机械拆装
        4.7.1明确组织,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满足高处作业着装要求。
        4.7.2分管领导、技术员、机具员、安全员等其他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4.7.3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通过和逗留。
        4.7.4编制详尽的作业指导书,经审核、批准、交底。
        4.7.5所使用的机械、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保持完好,以确保使用安全。
        4.7.6工作前应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是否已全部落实。
        4.8油库、氧气、乙炔等危险品仓库
        4.8.1在总平布置时,应根据该仓库的特殊性,进行合理的位置选择,并有防雷、接地装置。
        4.8.2电气设备及照明应用防爆灯。
        4.8.3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并有醒目标志,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4.8.4危险品的贮存,应根据其危险特性及灭火方法的不同,分类贮存。
        4.9交通运输道路
        4.9.1道路应坚实、平坦、无积水,尽可能减少坡度,并进行保养。
        4.9.2双车道宽度不得小于6M,单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M。
        4.9.3道路两侧应有排水沟。
        4.9.4现场道路不得随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时,应征得工程部和安全保卫部的同意,并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必须采取铺设过道板或架设便桥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
        4.9.5现场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
        4.10 实施电焊机集中布置和电焊线集束布置,该系统应具有通风冷却和防火功能。
        4.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执行脚手架搭设检查和验收挂牌制度。
        4.12锅炉设置垃圾通道、冲水厕所,通道平台栏杆完整,照明充足。
       
        4.13在射线作业区,设置声、光危险报警装置及警戒围栏(线),并在路口设醒目的警示标志。
        4.14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执行在控制区吸烟,无流动吸烟。电、火焊作业前,清除周围的可燃物,电、火焊作业后,要清除残余火源。
        5 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
        5.1 编制施工阶段性、季节性、专业性和实用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5.2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经交底,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作业过程中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3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5.3.1 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5.3.2 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5.3.3 根据人员和机械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5.3.4 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5.3.5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5.4 各级安全责任者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
        5.5 严肃工作票制度
        5.5.1  对危险性作业及规范要求办理安全工作票的,必须办理安全工作票审批手续,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5.2  在生产运行区域作业,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度、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5.6 安全监督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安全动态,发现违规违章应及时制止并纠正。发现事故苗子或不安全倾向时,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制止。发生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安保部汇报。
        6  必须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6.1 重要临时设施:水源、电源、氧、乙炔站及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资料档案室、油库、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生活锅炉。
        6.2 重要工序:大型起重设备的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电设备受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汽水管道冲洗及主蒸汽管吹洗;锅炉升压整定安全门;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锅炉酸洗;油循环;汽轮发电机组试运和投氢。
        6.3 特殊作业:大型起吊运输(包括“四超”运输),高空、金属容器内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氧乙炔站、氢气站区域的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等作业。
        6.4 季节性施工:防雷电、防风、防台、防雨、防洪、防暑、防冻、防火、防滑等。
        6.5 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运输的交叉作业。
        7 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7.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7.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7.3 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7.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7.5 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
        7.6 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
        7.7 其它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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