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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类别及应急原则

工程施工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类别及应急原则

 一、重大事故类别

  1、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机械伤害:指大型设备或操作过程的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的伤害;

  6、倾覆事故:指脚手架搭拆、吊装作业;

  7、火灾爆炸;

  8、食物中毒、传染疾病;

  9、环境污染事件;

  10、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通信光缆。

  二、应急准备原则

  1、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本项目的保卫、消防方案,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三、应急响应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项目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地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 急救中心或119 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工程总部及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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