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定统一稀土价格的计划可能会成为与西方的新争端。为防止稀土廉价外流,中国计划在南方五省区建立统一定价机制,每月公布稀土价格。这一消息引起了各方关注。有人认为这将增加国内矿商对国际市场稀土定价的影响力。日媒认为,这必将导致稀土涨价,影响日本家电和汽车产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这一措施将在短时间内起到控制市场价格的作用。毕竟中国的稀土产量占全球的95%。中国市场一打喷嚏,国际市场就会感冒。统一定价一定会让长期在“廉价稀土”上占便宜的国外企业反对。但从长远来看,稀土矿管理层通过行政手段干预稀土价格并不是最佳选择。
首先,用行政手段制定竞争性产品的价格,会破坏市场公平。统一定价可以使中国企业在短期内获得更多利润,但也通过行政垄断损害了外国企业的利益,违背了国际市场规则,必然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所以,为了少数企业的短期利益,这种做法的成本太大了。更何况我们看到很多政府都出台了打折禁令和限价,但往往收效甚微。在竞争市场中,通过行政命令统一定价,只能扭曲市场信号,扰乱市场秩序,这是不能长期持续的。
其次,必须注意的是,稀土产品的用户并不都是国外企业,国内稀土消费量占全球的50%。如果政策鼓励稀土企业垄断市场,抬高稀土价格,必然损害国内相关企业的利益。稀土企业在获得垄断利润的同时,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损失。特别是要维持设定的高价,就要实行垄断。不排除一些企业为了获得生产许可证和配额,想尽办法贿赂拥有行政权力的部门和个人,这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还会导致国家财富向少数企业和个人异常集中。
因此,统一稀土价格势必提升我国稀土资源价值,有效避免恶性竞争,防止稀土资源廉价外流。这是整顿稀土市场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但统一定价不应让行政手段过多干预,而应完善市场机制,以合理手段区分国内外市场,进行公平分配。一方面,应取消出口配额制,大幅提高稀土出口关税,以调节稀土出口量,防止少数企业垄断出口利润;另一方面,应该通过资源税调节国内稀土的供求关系。当稀土供不应求,价格过高时,可以提高资源税,减少稀土企业利润。这部分增加的税收可以补贴给稀土用户,减少用户的损失;当稀土供大于求,价格较低时,可以降低资源税,保护稀土企业的正常经营。总之,用行政手段控制稀土价格只能是权宜之计。为了促进稀土市场的健康发展,应该使用更多的税收杠杆来调节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