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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双方共促我国智能电网健康发展

    12月2日 实习记者刘丹阳从能源局网站获悉 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会同电力司在京组织召开“中国智能电网发展监管路径”研究成果发布暨研讨会。会议发布了《中国智能电网发展监管研究报告》,中德有关专家就我国智能电网发展原动力、未来智能电网发展及监管措施以及对中国智能电网发展的政策和监管建议作了专题报告。

  “中国智能电网发展监管路径”项目是“中德气候变化项目”的组成部分,由国家能源局指导,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BMZ)委托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执行。

  此次会议发布了《中国智能电网发展监管研究报告》,中德有关专家就我国智能电网发展原动力、未来智能电网发展及监管措施以及对中国智能电网发展的政策和监管建议作了专题报告。同时,会议还组织相关专家就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政策建议和监管路径的实施以及可能面对的挑战进行了研究讨论,并结合德国、中国智能电网的最新进展对未来智能电网的发展进行了探讨。

  通过会议,中德双方专家从政府引导和监管的角度提出了促进我国智能电网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我国未来智能电网的发展及有效监管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据悉,中国智能电网发展监管研究报告基于对中国和德国及其他国家电力部门监管和智能电网发展和实践的详细评述,提出了七项具体建议,作为中国制定政策及法规的借鉴和参考。

  报告指出,目前中国智能电网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包括:2015年后电力系统发展的目标还未公布,智能电网发展的全面愿景还未形成;中国能源监管机构中利益相关方的多样性和频繁重组造成了多部门间的协调困难及职能重叠;新的市场参与者进入电力行业比较困难;不断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需要接入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并网的激励仍然不够;基于实际成本核算的输电和配电价格还不存在;电网扩建计划是自上而下组织且透明度较差;较高的工业负载和不断增长的间歇性商用、民用电力需求导致地区性负荷变动性增强;没有一致公认的智能电网技术和管理愿景,潜在投资者有很大不确定性等。

  报告为促进中国智能电网发展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建议。首先,政府需要建立一个独立且具有执行力的监管机构来监管电网和市场,保证新的市场参与者公平地使用电网设施。同时,政府应为电力系统基础设施和信息的使用权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这样不仅可以打破垄断、还会促进市场活力。政府不应忽视对投资激励措施的合理监管,特别是对电网升级和扩建项目进行统一协调和规划。政府应大力推进新能源发电的并网以及发电和用电平衡,建立标准化的智能电网发展体系。

  报告还规划了中国智能电网发展的监管路径。目前,中国“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制订了能源政策目标,目标大体上可分成三类:供电安全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根据能源政策目标的不同优先级,可以发展出三种智能电网发展愿景(或路线图)。总体来说,两种建议优先级最高,应进行独立实施,这两种建议为:“应明确一个长期规划,并建立一个独立且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并在电网扩建和升级过程中协调电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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