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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并购委员会裁定兖煤澳洲债券正常发行

    兖州煤业控股子公司兖煤澳洲15日就发行23亿美元可转换混合债事项接到澳大利亚并购委员会命令,该裁定就兖煤澳洲可转换混合债的相关转股条件做出了相关规定。
  并购委员会此举是回应此前一名兖煤澳洲小股东发起的一项申请要求,该小股东要求并购委员会发出“不可接受情形声明”,以及发行应当经过股东批准(且兖州煤业股份被排除在投票之外)或被撤销等其它一系列要求。
  很明显,并购委员会并未满足该小股东所提要求。该裁定并不涉及可转换混合债的发行条件及进程,兖煤澳洲可转换混合债发行仍然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兖州煤业也将按照承诺全额认购按照持股比例配售的债券,其9月份和10月份出具的对兖煤澳洲提供财务支持的承诺也相应因此生效。
  同时,根据该裁定,兖州煤业认购的可转换混合债券的转股权利也将得到保护,从而维持发行前78%的持股比例,且为维持78%股权而进行的转股并不需要股东批准;仅当兖州煤业可转换混合债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提高至78%以上时,方需得到50%少数股东的批准。这意味着,如果其他股东认购可转换混合债并转为普通股权,则按照该裁定,则允许兖州煤业将可转换混合债转为普通股股权,以便维持78%的股权。同样的,该裁定亦未有对兖州煤业卖出可转换混合债的限制,也未有对兖州煤业卖出部分兖煤澳洲普通股股份后转股以保持78%股权的限制。此外,该裁定也没有阻止兖州煤业在市场上收购兖煤澳洲的股份,换言之,仅仅是通过持有可转换混合债券转股提高对兖煤澳洲持股比例的路径受该裁定限制,兖州煤业仍可通过在市场上收购提高控股比例。
  据了解,兖煤澳洲此次发行可转债,其本意在于解决当前高负债问题,而非在于提升大股东持股比例,因此并购委员会的裁定既兼顾到小股东股权比例不被稀释的诉求,同时也满足了兖煤澳洲的融资降低负债率的现实需求。
  高负债问题是由于兖煤澳洲历史沿革中特殊资本结构形成的,目前已成为发展中的明显瓶颈。如果发债顺利,兖煤澳洲负债率将会从目前的80%以上下降到40%左右的合理水平,兖煤澳洲将解除发展中的一大桎梏,完全具备自我造血能力,作为上市公司平台的融资功能将得以发挥,公司未来可通过低息贷款替代高息贷款等措施,逐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而茁壮健康的发展。
  2014年以来,兖州煤业强化了对兖煤澳洲运营和资金管控,通过兖煤澳洲领导班子轮换,确定了扭亏增盈的目标,并采取得力措施,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在煤炭行业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兖煤澳洲2014年上半年已经出现业绩止跌企稳态势,同比减亏5.57亿澳元,减亏幅度达到74%;前三季度减亏6.4亿澳元,减亏幅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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