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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再次发难海信科龙 致使后者昨日股价大跌

  昨日,出狱近三年一直喊冤的格林柯尔集团创办人顾雏军有了新动作。顾雏军通过社交媒体向公安部长、主管经侦的副部长孟庆丰、公安部经侦局正式报案。报案书列举了海信科龙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的证据和线索,并指出海信科龙正在继续犯罪。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海信科龙股票昨日收盘时大跌9.9%。

  顾雏军所说的虚假诉讼,涉及海信科龙此前与他的多起诉讼纠纷。刑法中关于虚假诉讼罪的表述是: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实际上,这并非顾雏军首次就相关案件采取行动,在民事诉讼方面,2015年7月,顾雏军起诉海信科龙、青岛海信、海信集团等八被告,要求八被告赔偿他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至少489.61亿元,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金额的民事赔偿案。但佛山中院裁定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最终广东高法终审裁定驳回顾雏军上诉。

  2015年12月,顾雏军还公开举报广东佛山中院三位法官,在审理其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过程中,存在着严重滥用职权行为、枉法裁判行为。这次举报目前没有结果。

  不过,2015年12月,顾雏军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起诉中国证监会,北京市一中院进行了立案。

  在最新的这次举报中,顾雏军指责海信科龙方面“在明知科龙电器完全没有丢失2.15亿元人民币资金的情况下,却仍然用虚假的事实编造损害科龙公司权益纠纷为由,向法院恶意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案件”。

  资料显示, 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的创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龙电器等5家上市公司。2005年7月,顾雏军被拘留。2008年1月,顾雏军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0年。2012年顾雏军提前出狱。针对这一举报,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海信科龙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金朝力 石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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