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向煤矿企业传达专项大检查工作要求。
二是严格落实盯防责任。对全区煤矿画图列表,每2人一矿逐一落实监察人员,落实安全检查任务,切实做到“逐矿检查、一矿一组、一矿一策”。
三是以“八查”为主要内容。对照“八查”内容制定检查表格,将检查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各检查组检查前都针对每一矿井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重点、明确人员分工,对照“八查”表格逐一排查,确保检查到位,不遗留内容。
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非法生产、建设的矿井,与地方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建设,除给予严厉处罚外还要求地方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逐矿盯守责任,真正做到盯紧看牢;对证照过期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依照法定程序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近期复产复工的矿井,严查矿井复产复工程序和相关文件是否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均督促煤矿企业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五落实”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求煤矿企业上级公司、地方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工作全程进行监督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