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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拟作价39.8亿元收购盾安新能源

      江南化工1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作价39.80亿元购买盾安控股等共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浙江盾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新能源”)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由于盾安控股同为江南化工和盾安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此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的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江南化工表示,此次增发兼顾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一方面对民爆主业进行挖潜增效,进一步稳定并提升现金流和毛利率;另一方面拓展新领域,布局更具未来成长性和市场规模的新能源业务,实现公司产业转型战略和多元化发展战略。

切入新能源“双核驱动”显活力

公告显示,此次购买资产发行价为8.73元/股,拟发行股份约45589.92万股。配套融资发行价为8.40元/股,拟发行股份约35714.29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盾安新能源的山西盾安隰县98MW风电场项目、甘肃瓜州北大桥100MW风电场项目、通渭黑燕山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内蒙古包头百灵庙三期100MW风电场项目及支付中介费用。

公开资料显示,江南化工主要从事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等民用爆炸物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工程爆破服务等,为国内资质最全、区域覆盖最广的大型民爆上市龙头企业。

标的公司盾安新能源成立于2011年4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及可再生能源设备研发与制造的企业。目前,盾安新能源在内蒙古、新疆、宁夏、贵州、甘肃等地成立了多个区域公司,已获取近7000万千瓦的优质风、光资源,设立了近两百座测风塔及多套测光设备对风、光资源进行测量的项目,遍布全国10余省(自治区),基本完成了投资发展的产业布局。形成了集风电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风电场的开发、建设、运营的完整产业链。此外,公司在运营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以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行数据为基础,结合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逐步建立起集功率预测、能量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和视频监控等功能为一体的新能源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并利用对运营过程中风电机组海量数据的存储、分析、挖掘,更好地对风机进行技术上的改进和提升。产业链的完备性及规模、技术的良性循环,保证了标的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持续的竞争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

江南化工表示,此次交易完成之后,公司将持有盾安新能源100%股权,从而一举进入环保、可再生的新能源领域,并依托盾安新能源先进的风机制造技术、丰富的新能源发电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优质的风、光资源,逐步完成在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布局。同时,公司继续加强对原有民爆业务的持续发展,从而促使公司成为民爆业务及新能源业务双核驱动的多元化上市公司。

四年业绩对赌大股东自愿加锁

公告显示,盾安新能源还做出了业绩承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不低于14200万元、24300万元、34700万元和43600万元,四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1.68亿元。盾安新能源表示,在2017年至2020年任一年度,若未完成业绩承诺,将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然而,记者注意到,江南化工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79255.09万元,同比下降7.40%,实现营业利润29069.29万元,同比下降33.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192.59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808.65万元,同比下降24.24%,实现营业利润10249.69万元,同比下降64.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571.86万元。

对此,公司表示,近年来公司业绩下滑主要是受宏观环境的影响,民爆生产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整体放缓。不过,标的公司作为新能源企业,已经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领域的产业布局,并实现了风电装备的研发制造及风电运营管理及销售的一体化产业链的打造。同时,盾安新能源将继续在风、光、热等新能源领域精耕细作,凭借领先的制造技术、大数据精细化的管理经验以及大量优质的新能源资源,盾安新能源将持续不断的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保证未来盈利水平的持续快速增长。

据悉,根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将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大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为盾安新能源持续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到,至2020年全国风电并网装机量将达到2.10亿千瓦,光伏并网装机量达到1.05亿千瓦,市场前景广阔。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截止停牌前,江南化工收盘价为8.61元/股,低于公司此次的增发价格。

对此,江南化工表示,公司大股东盾安控股承诺因此次交易取得的江南化工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如果此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此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公司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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