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新闻>冶金电力>河南:限制和淘汰类钢铁企业用电加价
河南:限制和淘汰类钢铁企业用电加价
河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7-02-27 08:54:20
新闻归档
日前,河南省发改委、省工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
《通知》要求,对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其中:淘汰类由每千瓦时加价0.3元调整为每千瓦时加价0.5元;限制类继续维持每千瓦时加价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电价参照淘汰类每千瓦时加价0.5元执行。
《通知》规定,对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以外的钢铁企业,按工序能耗推行阶梯电价政策。其中,第一档不加价,第二档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每千瓦时加价0.1元。
《通知》的出台,是我省进一步利用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对进一步促进钢铁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钢铁企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竞争能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将发挥一定作用。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2017煤炭去产能目标或缩减 276个工作日是否执行成关键
上一篇:中国宝武集团董事长马国强:企业联合重组是去产能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