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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煤矿赋予班组长“五项”特殊权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7-04-13 11:07:17  来源:中国煤炭网 新闻归档
 川煤集团达竹公司金刚煤矿赋予班组长“五项”特殊权利,包括:安全管理权、生产组织权、培训教育权、考核分配权、送其他工作权力。为更有效发挥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兵头将尾作用,全面推进班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一线班组自主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权:班组长有权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有权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有权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有权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安全评估验收,遇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自身无力解决、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以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 

生产组织权:有权根据本队生产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班组计划,合理分配任务,有权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合理配置生产资料,科学调配班组劳动力。

培训教育权:有权对全班组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安全管理、互保、自保、自救能力培训,确保班组员工现场岗位技术,安全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考核分配权;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和有关规定,有权对班组成员工作绩效设定考核指标,有权提出本班组职工分配和奖励的主导建议,对违反矿、队或本班规定的班组职工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送其他工作权力。有权制定本班组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向队里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推荐本班组优秀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优秀评先、学习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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