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行业标准>陕西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3个等次考核定级

陕西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3个等次考核定级

    记者从陕西省煤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近日该局印发了《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自7月1日起执行,2013年印发的《陕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实施细则规定,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5项基本条件,其中有任何一条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这些条件为: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法人代表、矿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矿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不存在《评分办法》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矿长(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地方煤矿同时要建立法人代表、矿长承诺不超层越界开采制度),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并认真执行和奖惩兑现。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共11个单项进行考核。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今年企业降本减负将再加码

上一篇:金刚煤矿赋予班组长“五项”特殊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