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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强险”征求意见

      6月9日,环保部、保监会联合发布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包括石油和化工企业在内的八类企业(单位)今后将要投保环境污染“强险”。记者在对石油和化工企业采访中了解到,涉及企业将积极支持这项政策落地,但同时希望国家考虑企业运营成本承受能力,针对不同细分领域制定详细规则,不能把强制投保环责险变成向企业收取“保护费”。
  《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强制投保对象分为八类。其中与石油和化工密切相关的企业类型包括: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液体化工码头、油气码头,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含汞催化剂生产氯乙烯、氯碱、乙醛、聚氨酯的企业。
  《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保险公司承保前,应当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掌握企业的环境风险水平。保险公司承保期间,应为投保企业进行“环保体检”。
  河北威远生化国际中心总经理助理杨建辉认为,这对农化行业的发展是件好事。“环责险可以减少企业的污染责任风险,是从环保角度对企业规范管理的有效措施。作为河北省第一大农化企业,环责险一旦正式推出,我们肯定要投保。”杨建辉还表示,企业投保后等于将部分赔偿责任剥离出去,由保险公司来解决保额内的赔偿问题。特别是对于那些不规范经营、靠偷排来降成本的小企业来说,更高的保险费率会堵住他们的降本之路。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能源管理师孙维兵指出,环责险推出的目的是降低企业的责任风险。环责险虽然直接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污染责任风险,但间接保障的却是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环责险产品更类似一种准公共产品。“这样的产品要强制推进,必须要有法律、政策的支持,或者有成熟的商业机制要求污染企业购买环责险产品,而不是由企业自行决定买还是不买。因此,首先全国人大要能通过这项法律;其次,要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好相应的规则,并出台实施细则。”孙维兵说。
  不过采访中也有企业负责人对环责险尚存疑虑。他们认为,既然环责险的出发点是分担风险,那么就一定要明确企业真正需要分担的风险是哪些,不要好心办坏事,把强制投保环责险变成向企业收取“保护费”。另外,在环境风险保障上,他们认为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和企业需求并不吻合,很多企业对突发环境事故保险的需求不大,但对渐进性污染保险需求却很旺盛,而现阶段保险公司并没有针对渐进性污染的险种。
  环责险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负担,这也是受访企业普遍的担心。他们希望中央和地方财政能给予环责险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只要企业增加的负担不是太多,大家就会自觉参与投保。而业内专家则认为, 环责险增加的成本最终可能会转嫁到产品上去。
  据了解,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推行的环境污染“强险”规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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