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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五省区跨省区月度电力交易规则出台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将应用于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五省区的跨省区电力交易。相关人士认为,这一南方地区电力体制改革的新举措,有助于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西电东送”中遇到的一些难题。

《规则》明确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等南方五省区内各类型跨区跨省电力交易,共设计有“月度协议计划”“月度发电合同转让”“月度集中竞价”“月度富余电能增量挂牌”四个交易品种,并规定了交易组织、安全校核、交易执行以及计量、结算等各环节的要求。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是全国两个跨区域电力交易中心之一,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开展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逐步推进南方区域市场融合。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交易组织部主任陈玮说,《规则》是建立南方区域跨区跨省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比如,“月度集中竞价交易”鼓励东部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西部水电企业直接参与区域市场进行场内集中竞价交易,有利于市场机制建设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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