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乡市也一直在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加快散煤替代,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程度。10月26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乡市2017-2018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2017年10月底前,新建、改造换热站57座(含燃气),完成热力管网建设54公里以上;在居民小区、商贸服务业及公共机构推广建设热泵、分布式能源站等实现清洁取暖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集中供热536万平方米以上;因地制宜推广气电“双替代”改造5万户以上;全市范围内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20台;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替代。
2018年4月底前,新建、改造换热站84座(含燃气),完成热力管网建设84公里以上;累计推广热泵取暖200万平方米以上,累计实现新增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完成气电“双替代”改造12万户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8万平方米以上。
新乡全面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10月29日,小编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省发改委日前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通知,并对河南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进行明确规定。由于新乡属于省优惠条件的区域范围,因此新乡的城乡居民也可享受最新的冬季供暖福利了!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 可自愿选择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自2017年11月1日起,“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低峰期为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2元,高峰期为8时至22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所以避开高峰期,享受的的优惠幅度会更多。
非“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 也有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可选择
对于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在每年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的供暖期内,累计用电只要不超过1120千瓦时,就可以享受0.56元/千瓦时,高于部分要以0.61元/千瓦时计算。而在3月16日—11月14日时间段内,同样是用的越少,价格越低,累计用电量不高于1440千瓦时,只需为0.56元/千瓦时;高于1440千瓦时不高于2080千瓦时,这部分就为0.61元/千瓦时;高于2080千瓦时,高于部分就升至0.86元/千瓦时。
附新乡市2017年度清洁取暖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