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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之殇后 清洁供暖的出路在何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7-12-08 09:00:55  来源:能源大嘴 新闻归档
  从推进时间来说,自三月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到十一月供暖季开始,有大概将近八个月的时间,应该说地方政府有充足的时间推进工作,评估目标可行性,进行反馈。

 
然而,据新华社报道,河北曲阳某学校在临近采暖季的10月12日才进行煤改电设备招标,此时距离11月15日的供暖日只剩一个月零三天。在未来的煤改气(电)工作中,对于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或乱作为,应进行煤改气(电)专项督察,督察内容不应限于是否取缔煤炉,而是扩展到是否已实施替代方案。

从流程来说,煤改气(电)涉及跨区域传输和多方协调,居民、散煤商贩、燃气供应公司、管道公司、电力公司、电网、临近市县等都是需要协调的对象。首先,区域层面应对燃气电力的可供应量进行整体评估;其次,区域内、市县间应增加沟通,做好统筹协调。

过度依赖天然气的风险

煤改电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价格昂贵,目前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煤改气天然气保供和管道基础设施建设上。然而,往“改气”的方向闷头冲也有风险。

一方面,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攀高,在自身天然气资源受限的前提下,激增的需求意味着更高的能源安全风险。据能源局的统计,我国2016对外依存度已达到34%,随着需求侧的胃口加大和供应侧中俄东线管道的建成,这个数字将直逼40%。

另一方面,对外依存度高和刚需现实意味着中国在天然气领域没有定价权,煤改气的单位供暖成本大概率会只增不减,这对于农村郊县用户来说负担太大。

再者,天然气也是化石能源,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使用天然气同样会造成大量的碳排放和二氧化氮(NO2)排放,而后者正是PM2.5和臭氧污染的主要前体污染物。

出路在哪?可再生能源供热的巨大潜能

为了避免陷入“煤改气”死胡同,结合国内城市供热现状,可再生能源供热应的发展应受到更多关注,达到“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理想效果。

可再生能源供热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供热形式,其中风电清洁供暖为间接热能利用,其余为直接热能利用。

其实,国家能源局于今年4月18日就下达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意见》的函,该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达到35亿平凡米左右的目标,这个目标比2015年的实际供暖面积增加约28亿平方米,相当于增加了4倍之多。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0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可达10亿立方米,能较大程度地替代城镇和农村散煤取暖。

在地方层面,也有相应的规划。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2020年提供1600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供暖和13000万平方米地热能供暖的目标,共可以替代标煤519万吨。据山东官员介绍,2017年山东实施冬季清洁采暖共替代100万吨散煤(即71万吨标煤),也就是说,如果河北能达到可再生能源供暖目标,将达成山东清洁采暖成效7.3倍的减煤成果。



不仅有规划,河北省也已经有了成功实践。经过中国石化的7年建设,河北雄县实现地热供暖能力385万平方米,成为我国第一个“无烟城”,并成功打造了技术可复制、经验可推广的“雄县模式”,造成一定示范效应,连片发展至容城、博野、辛集、东光、故城等15个市(县)区,整体供暖面积达1200万平方米。

大嘴评论:

燃煤污染的公共健康代价极大,散煤治理也是民生工程,去煤化是必须坚持的能源转型道路。转型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难免磕磕绊绊,重要的是能吸取经验教训,进行纠错和改善。另一方面,我国已经进入多能源互补时代,这个复杂的系统需要区域整体规划和实施路径设计,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作为真正清洁和自有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供暖应该得到包括中央、地方及企业多方更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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