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价
(1)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
23日,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延续下行,综合指数较昨日下跌42.58点至1085.18点,各航线运价跌幅扩大至1元/吨-2.8元/吨不等。具体情况如下:
近期,政府调控政策升级严控煤价过快上涨,同时终端电厂要求禁止采购高价市场煤,受此影响,部分电厂暂缓采购,市场货盘量明显减少,拉运需求较弱下煤炭运价随之回落;据了解,今日商谈依旧较冷,市场逐渐转向船寻货格局,因货盘不多且双方观望情绪较浓,实际成交寥寥,运价继续下调。
目前后续煤炭运价走势仍未十分明朗,利弊因素均存:一方面,在政策措施下,煤炭期股双双重挫,下游部分电厂暂缓采购,造成运价有所承压;另一方面,目前电厂日耗维持高位,拉运补库需求增多,加之非煤货种分流部分运力(据悉目前海砂市场火热非常,海峡运至上海、江苏等地运费逼近50元/吨)、压港下船舶周转缓慢及燃料油持续上涨等因素,对运价形成支撑。
(2)波罗的海指数
22日,BDI指数再跌37点至1162点。其中,海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日下跌95点,巴拿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日下跌17点,超灵便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日持平,灵便型船运价指数与前一日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二、汾渭CCI指数
CCI各项指数价格如下:
近期,国家政府相关部门连续出台措施,要求在6月10日前将环渤海港口煤价控制在绿色区间以内,甚至还公布了煤炭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当前市场挺价情绪已出现明显动摇。预计在本轮政府组合拳影响下,动力煤价格拐点将加快来临。
随着相关部门控价政策的发酵,市场参与者看跌情绪加重,下游暂停采购,港口贸易商出货增加,价格较之前有所下浮;据了解,目前5500大卡煤主流报价660附近,5000大卡报价570附近。
三、六大电厂库存、日耗
24日,六大电厂整体库存1257.8万吨,较昨日下降25.4万吨;日耗79.35万吨,较昨日增加0.84万吨;存煤可用天数15.84天,较昨日减少0.49天。具体情况如下
今日,六大电厂日耗再次逼近80万吨,库存继续向下消耗至1257万吨,存煤可用天数降至15.8天,对比去年同期耗煤量,目前电煤消耗已经出现超预期增长;据统计,5月18日广东统调负荷年内首次突破1亿千瓦大关,成为今年全国首个电网负荷破亿的省份,较去年首次破亿提前了19天。
据悉,随着相关部门调控政策在市场上逐渐发酵,下游电厂观望情绪浓厚,部分电厂暂缓采购或延长审批手续,增量补库主要以增拉长协运量为主,且电厂方面仍在和政府申请协调适当放开进口煤;不过迎峰度夏临近,日耗又持续高位,电厂仍存在一定的补库需求。
四、环渤海港口库存及锚地船舶数量
24日,环渤海四港库存1634.7万吨,较昨日增加3.8万吨。其中,曹妃甸港库存较昨日下降3.2万吨,京唐港库存较昨日下降3万吨,黄骅港库存较昨日下降3万吨,秦皇岛港库存较昨日增加13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近期,为保证煤炭供应,铁路开足马力,上游发运增加,港口调入量继续维持较高水平;同时,随着相关部门控价政策的发酵,部分下游电厂暂停采购,加之封航限制,调出量有所减少,港口库存较昨日略有增加。
目前市场消息称,秦皇岛港务局正督促小户快速中转、清出垛位,北方其它港口限制小户进入,控制菜单,保证港里机动垛位的统筹使用,以保证大户的新增长协能够顺利抵港,这个措施如果强力推行后,环渤海港口的现货量将会有所压缩。
锚地船舶数量
昨日,受大风天气影响,秦皇岛港、曹妃甸港及黄骅港均出现不同时段的封航,压港情况进一步加重,环渤海四港锚地船舶数量积压增多。具体为:24日,环渤海四港锚地船舶175条,其中,秦皇岛港83条,国投曹妃甸港17条,神华黄骅港区63条,国投京唐港12条。具体情况如下:
五、各港口生产动态
24日,秦皇岛港铁路调入量70.6万吨,港口吞吐量57.6万吨,库存较昨日增加;黄骅港港铁路调入量55万吨,港口吞吐量58万吨,库存较昨日略降;国投曹妃甸港铁路调入量22.6万吨,港口吞吐量26.7万吨,库存较昨日略降。具体数据如下:
六、5月封航情况
23-24日,受大风天气影响,秦皇岛港、黄骅港及曹妃甸港均出现了不同时段的封航,具体情况如下:
七、天气及海况天气
(1)天气
1、长江中下游等地有较强降雨
24-26日,长江中下游地区将出现较强降雨,部分地区还将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2、江南南部、华南大部降水偏少
未来10天,江南南部、华南大部累积降水量有20~6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2~5成。
3、江南华南部分地区仍有高温天气
24-26日,江南中东部、华南中东部将出现日最高气温在35~37℃的高温天气。
(2)海况天气
24日14时至25日14时,渤海北部海域将有5~7级、阵风8级的西南风,黄海北部和中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南到西南风。渤海、黄海北部海域、黄海西部沿岸海域将有轻雾,能见度不足10公里。
25日夜间至26日白天,东海北部海域将有6~8级、阵风9级的旋转风;渤海、黄海大部海域将有轻雾,部分海域将有大雾,能见度不足1公里。受大风和海雾影响海域航行、作业的船舶需注意航行安全。
八、相关资讯
1、两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炒作煤价等行为。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公布煤炭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
通知指出,公布煤炭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旨在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保障煤炭上下游企业合法权益,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破坏正常的供求平衡关系,有关部门将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炒作煤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通知明确,如发现以下三类扰乱煤炭市场行为的,可及时反映:一是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推动煤炭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二是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相关社会组织、价格指数编制机构以及其他为煤炭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煤炭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三是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在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期恶意囤积煤炭、囤而不售的。(期货日报)
2、山东省开展去产能煤矿大检查大督查。
日前,山东煤炭工业局决定开展去产能煤矿大检查大督查工作,加快2018年去产能煤矿关闭退,确保去产能煤矿安全生产。
据了解,山东省有10处煤矿列入2018年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计划,要确保9月底完成关退任务。已于5月20日前停产的7处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依法实施关退。仍然组织生产的山东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新泰市韩庄煤矿、莱芜市熠能矿业公司等3处煤矿,5月20日至6月12日期间原则上实施停产;不实施停产的,要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企业报送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要按将去产能煤矿列入重点监控煤矿,实施清单式管理,落实监控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坚持因矿施策、一矿一策,严格落实去产能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对去产能煤矿实施专人盯守,明确包矿盯守人员和责任,直至煤矿安全关退。
各煤矿企业要抓紧调整、制定煤矿关闭退出方案,明确回撤、关闭等时间节点,并按程序报批。井筒拟继续利用或暂不封闭的、地面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和建筑物拟保留的,应报请有关部门同意。所有报批工作要按规定程序于6月30日前完成。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制定的方案,认真组织回撤工作,严格制定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确保安全退出。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和各去产能煤矿要从即日起,对照大检查重点及《山东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自查;5月20日起,省煤炭工业局组织三个督查组,对10处煤矿逐矿进行督查。(山东煤炭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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