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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势在必行

近日,包括北京、重庆等地都发布了居民用天然气调价方案,实施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是自2010年以来首次调整,这意味着呼吁多年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终于在今年落地实施。


据已公布的部分地区调价方案来看,本次调价每立方米仅上调0.3元左右,依据平均每户用气量测算,调整后每月每户平均增加气费支出不大。以郑州市为例,即使按最大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测算,调整后每月增支7元左右。


此外,各地区针对困难家庭和“煤改气”用户均实施了优惠政策,使得这些用户在天然气调价后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要求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天然气居民、非居民价格机制要打通。方案自2018年6月10日起实施。2018年如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


对于调整原因,国家发改委答记者问时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分步推进,近年来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过陆上管道供应的25个通气省份(西藏尚未通管道气)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没有理顺,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


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一是价格倒挂,不能反映成本。目前居民用气平均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4元左右,不仅低于进口气供应成本,也低于国产气供应成本。2006年我国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以来,对外依存度快速攀升,2017年已经接近40%,居民气价倒挂,既不利于保障居民用气供应,也不利于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价格缺乏弹性,不能反映供求变化。现行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行上限价格管理,价格机制缺乏弹性,不能灵敏反应市场供求变化特别是冬夏季节性差异,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节约使用。


三是执行争议不断,加大监管难度。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低于非居民,容易导致供需双方“钻空子”,实践中居民用气数量成为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燃气公司争论焦点,影响市场运行效率,也不利于政府监管。


去年采暖季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凸显了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各方面普遍认为理顺居民气价势在必行。因此,国家决定抓住当前国内价格总水平相对平稳的有利时机,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对记者表示,这次调价是调整居民用气基准价格,解决居民气价长期倒挂的问题,以逐步削减交叉补贴。居民气价的阶梯价格政策是随用气量增加而提高用气单价,目的在于抑制天然气的利用,形成合理消费天然气的生活方式。


“今后,对燃气公司来说可以相对低价扩大天然气市场,对农村用户来说只包括居民生活用气(供暖用气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对农村工商用户来说存在利好机会(非居民用气价格有下调空间)。”郭焦锋说。


对于未来天然气价改方向,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认为,天然气价改的方向是与国际接轨,随着国际天然气占国内天然气供应量的比重增加,国内天然气价格还将进一步提高。“将来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应该实现三个联动,即天然气出厂价格要和国内国际市场联动;和国际替代能源价格联动;实现上中下游价格联动。实现同地同价,即不同主干线输送进入城市管网的价格一致。”


郭焦锋对记者分析说,天然气价格机制的方向是市场化,目前的仅是模拟市场化,形式上仍然是政府定价。这样的定价模式没有反映天然气清洁能源的优势,在发电中也没有相对于煤炭的优势。


重庆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每立方涨0.26元


重庆广电消息,重庆市物价局决定,从今年8月15日起,按照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将上调0.26元。理顺后的各档价格分别为:第一档1.98元/立方米,第二档2.15元/立方米,第三档2.50元/立方米。


根据重庆市主城区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平均每户每月22立方米用气量测算,此次理顺价格后,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气费支出5.72元。


主城区的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居民用气价格不实行阶梯价格,按第一档1.98元/立方米执行。同时通过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对低保户和特困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统筹考虑。


针对主城区以外的居民用气价格,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郑州民用天然气最多涨0.35元每立方米


7月23日,郑州召开新闻通气会,决定从8月1日起,对郑州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疏导。


疏导后天然气价格以每月用气50立方米为梯队分界线。每月用气50立方米以内,每立方米价格从2.25元/立方米调整至2.5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上调0.31元/立方米;50立方米以上部分,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调整至3.33元/立方米,调整之前是2.93元/立方米。


据居民与非居民门站价对城镇居民家庭按最大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测算,调整后每月增支7元左右。


为保证郑州困难家庭生活不受影响,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用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的气费。对"煤改气"用户,采暖期间在50立方米的基础上再增加100立方米第一阶梯气量,供暖季可多增加400立方米用气。


北京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5元


7月9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自7月10日起,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5元。经过调整后,居民用气价格第一档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档为2.85元,第三档为4.25元。


按调整前北京市普通居民用户一般生活用气每户每月10.9立方米的用气量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后,每户每月平均大约要多花3.8元。


为减轻气价调整对居民分户自采暖用户的影响,从2012年至2013年采暖季开始,北京市财政按照居民气价调整水平,对壁挂炉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给予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0.38元。


“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补贴标准也相应上调0.35元。农村‘煤改气’用户享受相同的补贴政策。”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此次每立方米0.35元的涨幅将全部予以补贴。


天津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拟上调0.25元


天津市发改委网站公布,将在8月20日举行天津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据听证方案获悉,燃气管网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各档用气每立方米拟上调0.25元。居民独立采暖用气价格一档用气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作调整;二、三档用气每立方米分别上调0.25元。


天津市现行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用气价格为:第一档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每立方米2.88;第三档每立方米为3.60元。


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不执行阶梯气价,统一执行每立方米2.64元。


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对低收入群体增加的支出,通过落实价补联动机制给予保障;对农村地区“煤改气”家庭用户冬季采暖用气,继续按照《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津政发【2017】3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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