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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监局:山东煤矿安监局采取六项措施防控冲击地压风险

本网讯 山东煤矿安监局近期发出通报,采取六项措施防控冲击地压风险,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

二是深刻汲取教训。要求全省煤矿立即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对采掘作业地点逐一进行冲击危险性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冲击地压威胁,经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是切实提高对冲击地压危害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强化煤矿防冲专业、专职队伍建设,提升防冲人员专业素质,摸清本煤矿冲击地压发生机理和规律,落实分类治理措施,切实抓好防冲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防治。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要采取优化开拓布局、降低开采强度、合理采掘顺序等有效措施;各有关矿业集团公司要合理确定受冲击地压威胁煤矿的产量指标和开采强度,确保安全生产。

五是切实抓好煤矿防治水、“一通三防”工作。要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查明水文地质条件,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严防各类水害事故发生;要落实好瓦斯、煤尘监测检查制度和防治措施,防止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六是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利剑行动”,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开展执法。对存在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依法采取联合惩戒等措施进行严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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