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10月,山西晋城监察分局按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8年10个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煤监办〔2018〕48号)要求,结合晋城辖区实际,重点检查《煤矿安全培训》执行情况,通过采取“四查两考一通报”的方式,提高了安全培训专项监察的效果。
“四查”:一查培训机构,看是否具备安全培训条件;二查培训计划,看是否按计划开展全员培训;三查培训费用,看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费用;四查持证上岗,看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培训上岗情况。
“两考”:通过“双随机”(随机抽取试卷、随机确定测试人员)的方式,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测试;通过“双不变”(测试试卷不变、测试人员不变)的方式,对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应知应会进行了测试。
“一通报”:采取向矿井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专题通报安全培训专项监察情况的方式,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安全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