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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力要求年度平均日用电负荷率提高1%

   “要在上年度平均日用电负荷率的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3月28日,浙江电力公司下达各地市2012年用电负荷率计划值,对各地市局开展电网用电负荷率考核,切实提高用电负荷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缩小高峰与低谷用电差,提升用电负荷率,可以有效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电能利用效率。因此,在浙江持续缺电背景下,提高用电负荷率,成为浙江省电力公司切实开展需求侧管理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2011年7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台《浙江电网统调用电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实施促进低谷用电奖励机制,对用电负荷率比历史同期明显提高的地区,适当给予高峰用电指标奖励,以促进移峰填谷,提高低谷电能利用水平。2011年,浙江电网平均用电负荷率为84.57%,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
    在此基础上,今年浙江电力公司进一步明确用电负荷率提高目标,要求各地年度平均日用电负荷率在上年度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并将此纳入各市局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同时,以月为单位,实施用电指标奖励机制。即若当月度累计网供用电负荷率(取当月日网供用电负荷率平均值)比上年同期提高的,则在次月月度按比例奖励高峰用电指标;若与上年同期相等或降低,则不予奖励。
    浙江电力公司要求各单位认真分析本地区用电结构,充分挖掘提高用电负荷率的潜力,特别是对于乡镇企业多、企业规模小、工业占比少、居民用电占比多等情况进行分类分析,细分负荷率提高措施,通过调整企业生产时间、班次、厂休日以及帮助企业分析优化用电方式,力求做好均衡用电,做好移峰填谷用电工作。同时,加快用户用电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分析,为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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