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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禁煤区”范围进一步扩大

    

  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太原市“禁煤区”范围从2017年的1460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1574平方公里,新增区域主要来自阳曲县和娄烦县。




  2017年,太原市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除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西山白家庄矸石热电厂及保留的燃煤热电厂外,城市六区、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区范围)、不锈钢园区共计1460平方公里范围被纳入“禁煤区”。在此区域内,除相关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烧、使用、采购、储存、囤积、运输、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2018年,太原市开始大力推进“三县一市”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当年全市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9.8万户,年可减少燃煤100多万吨。同时,该市所属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县城区域也被划为“禁煤区”。今年,“三县一市”“禁煤区”范围再次扩大。




  2019年,太原市继续推进平川地区农村3.4万余户“煤改电”“煤改气”。截至11月8日,已完成改造3.1万余户,剩余工作也已进入扫尾阶段。依照要求,凡是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村庄要实施“一清二拆(清存煤、拆燃煤锅炉火炉、拆煤灶)”,并全部划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同时加大对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取缔力度,杜绝原煤散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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