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不低于新绳允许弯曲次数的90%;用作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AB类镀锌绳,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不低于新绳允许弯曲次数的85%;用作升降物料的光面和镀锌绳,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不低于新绳允许弯曲次数的80%。以上百分数计算的结果应修约为整数(如表1所示)。 4.2.3 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和公称直径均应以新绳验收检验时确定的数值为准。 注: 1 当没有新绳的原始数据时,应以同一公称直径钢丝的平均破断拉力所对应的平均抗拉强度上靠MT716标准中的公称抗拉强度级,作为该直径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 2 当用户没有提供钢丝的公称直径时,可用实测直径进行计算和考核。 4.3 定期检验的不合格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三角股芯的低碳钢丝,填充丝和补棱丝不计在内)之比必须小于25%。 4.4 在用绳经定期检验,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专为升降人员时不小于7; b)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绳,升降人员时不小于7,升降物料时不小于6; c)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时不小于5。 5 试验方法 5.1 验收检验合格后保管期超过1年的绳,悬挂前再次检验,按MT 716规定的方法进行。 5.2 在用绳定期试验方法: 5.2.1 截取一段足够长度的试样,将其全部拆散,同一公称直径的钢丝为一组,进行钢丝的破断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 圆股中的填充钢丝、中心丝,异型股芯钢丝,绳的钢芯,只参加钢丝破断拉力总和的试验和考核。三角股芯中的低碳钢丝。填充丝和补棱丝一般不包括在试样范围内。 5.2.2 钢丝的破断拉力试验按GB/T 228规定的方法进行。钳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m。 5.2.3 钢丝的反复弯曲试验按GB/T 238规定的方法进行。 5.2.4 在用户没有提供钢丝公称直径的情况下,则应实测钢丝直径。应在没有磨损和锈蚀的部位上按MT 716中5.2.1方法进行测量,并对照有关资料(标准或产品样本)确定钢丝的公称直径。 5.2.5 拆股时如发现断丝,已断的钢丝不再做破断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并在检验记录中注明。 计算钢丝的平均抗拉强度时,应消除断丝的影响。 6 判定规则 6.1 经验收检验或悬挂前检验合格的新绳,其韧性指标和悬挂时的安全系数符合3.3、3.4的规定,方准使用。 6.2 在用绳定期试验结果的判定: 6.2.1 不合格钢丝的判定: a)破断拉力不符合4.2.1规定的钢丝为不合格钢丝; b)反复弯曲次数不符合4.2.2规定的钢丝为不合格钢丝; c)试样内的断丝为不合格钢丝。 注:1 根钢丝同时有多项不合格时,只按1根计算。 6.2.2 不合格钢丝的数量超过4.3规定时,必须换绳。 6.2.3 安全系数不符合4.4规定时,必须换绳
> 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不低于新绳允许弯曲次数的90%;用作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AB类镀锌绳,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不低于新绳允许弯曲次数的85%;用作升降物料的光面和镀锌绳,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不低于新绳允许弯曲次数的80%。以上百分数计算的结果应修约为整数(如表1所示)。 4.2.3 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和公称直径均应以新绳验收检验时确定的数值为准。 注: 1 当没有新绳的原始数据时,应以同一公称直径钢丝的平均破断拉力所对应的平均抗拉强度上靠MT716标准中的公称抗拉强度级,作为该直径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 2 当用户没有提供钢丝的公称直径时,可用实测直径进行计算和考核。 4.3 定期检验的不合格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三角股芯的低碳钢丝,填充丝和补棱丝不计在内)之比必须小于25%。 4.4 在用绳经定期检验,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专为升降人员时不小于7; b)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绳,升降人员时不小于7,升降物料时不小于6; c)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时不小于5。 5 试验方法 5.1 验收检验合格后保管期超过1年的绳,悬挂前再次检验,按MT 716规定的方法进行。 5.2 在用绳定期试验方法: 5.2.1 截取一段足够长度的试样,将其全部拆散,同一公称直径的钢丝为一组,进行钢丝的破断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 圆股中的填充钢丝、中心丝,异型股芯钢丝,绳的钢芯,只参加钢丝破断拉力总和的试验和考核。三角股芯中的低碳钢丝。填充丝和补棱丝一般不包括在试样范围内。 5.2.2 钢丝的破断拉力试验按GB/T 228规定的方法进行。钳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m。 5.2.3 钢丝的反复弯曲试验按GB/T 238规定的方法进行。 5.2.4 在用户没有提供钢丝公称直径的情况下,则应实测钢丝直径。应在没有磨损和锈蚀的部位上按MT 716中5.2.1方法进行测量,并对照有关资料(标准或产品样本)确定钢丝的公称直径。 5.2.5 拆股时如发现断丝,已断的钢丝不再做破断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并在检验记录中注明。 计算钢丝的平均抗拉强度时,应消除断丝的影响。 6 判定规则 6.1 经验收检验或悬挂前检验合格的新绳,其韧性指标和悬挂时的安全系数符合3.3、3.4的规定,方准使用。 6.2 在用绳定期试验结果的判定: 6.2.1 不合格钢丝的判定: a)破断拉力不符合4.2.1规定的钢丝为不合格钢丝; b)反复弯曲次数不符合4.2.2规定的钢丝为不合格钢丝; c)试样内的断丝为不合格钢丝。 注:1 根钢丝同时有多项不合格时,只按1根计算。 6.2.2 不合格钢丝的数量超过4.3规定时,必须换绳。 6.2.3 安全系数不符合4.4规定时,必须换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