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3月中旬以来,随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深化安全监察改革创新工作动员会的召开和监察业绩量化考核办法、执法文书预审和法制审核办法等新规定的配套出台,大同监察分局全体监察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在认真从事监察执法工作的同时,自发地掀起了学习规程、学习规范、学习标准的热潮,有力地规范和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在以往的监察执法实践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很多时候监察人员除对涉及行政处罚的隐患比较重视,提出相应的具体违反(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事项外,对于大量不涉及行政处罚的隐患,往往只是满足于提出问题并责令煤矿改正或限期改正,在对问题的描述和依据的把握上,经常会出现一知半解或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况,甚至可能会与煤矿相关人员就某项问题产生争议。新的“两个办法”出台后要求所有问题都必须有明确依据,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同时也极大地激发了全体监察人员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解决“本领恐慌”问题的积极性,促使大家日常更加主动地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细则特别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学习,许多监察员还自费购买了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便更好地学习和使用,在各监察执法小组间也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热潮。通过熟练掌握标准规范,不但在制作文书时能够更加细致准确地描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执法手册要求下达现场处理指令,而且也促使煤矿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标准规范,有效地推动正在开展的“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不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更好地提高了日常安全管理的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