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锅炉的点燃要用易燃的木材等来引燃煤,不得用柴、汽油等。
2.加煤要用铁锹扔入炉膛,不得用手仍入,煤块度不大于200mm。
3.不得在锅炉房内和锅炉附近堆放煤、其它杂物和易燃易爆物。
4.锅炉加水不得离人,加好水要确认水龙头或泵关好后,方可离人。
5.不要给电开关等电器溅上水,湿手禁止操作开关。
6.人进入锅炉房时要保证空气流通,不得在锅炉房内休息,防止煤气中毒。
7.灭炉要用火钳把大块煤夹出炉膛,用火盘倒到无易燃物的安全地,用砂土埋灭,然后把剩下的煤用拨火棍捅下灰坑,不得用水浇赤热的煤。
8.锅炉要加清洁的自来水,水位应在距膨胀水箱上下边100mm水位线间。
9.要经常注意膨胀水箱、水管及锅炉释压溢流管是否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