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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检验异常点的“100m范围”如何划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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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检验异常点的“100m范围”如何划定和处理?

《防突规定》第53条第二款规定,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 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100 m范围的划定,如图3-15所示。

选取“100m范围”,目的在于要有一个具体的限制,而且实际情况下很难确定点的位置,有时只能确定某一个钻孔,所以这个范围实际是指以异常点(或钻孔)为圆心(或中心轴)、半径为100 m范围内的本煤层的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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