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中,始终把监察执法理念建设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创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敬畏安全的意识,着实为煤矿企业出点子、想办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筑牢安全基础,不断提升监察执法内动力和实效性。
一是扭转“重生产轻安全”的旧观念,树立“安全价值无上”理念。要求煤矿企业充分认识到安全是效益,安全是发展的新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保障生产、安全保障效益的观念。分局在这方面始终注重思想建设和教育引导,在执法时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察,不断增强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扭转“监察就是处罚”的观念,树立“监察就是服务”理念。处罚不是目的,保障企业长治久安才是根本。分局大力倡导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设身处地帮企业找问题、除隐患,指导煤矿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扭转“麻痹大意”的思想,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隐患不除,事故难免。我们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苗头当成事故处理,把问题当成事故分析推动安全监察关口前移,“治病于未病、防患于未然”。分局创新实施分类分级监察、安全生产预警提醒等预控手段,强化源头防控,切实提升煤矿安全预控力。
四是扭转“被动安全管理”的方式,树立“追责推动管理”的理念。实施责任监察机制,立足把查处隐患挺在事故前面,把责任追究挺在隐患前面,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倒追责任,将现场管理由以往“要我安全”的被动模式向“我要安全”的主动管理方式转变。不断强化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强煤矿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