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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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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姓名: 部门: 职务(工种): 得分: 一、 填空题: 1、2016 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 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依据《煤炭法》《矿山安 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条例》等。 2、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 事煤炭生产活动。 3、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4、矿井供电系统中常说的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 护 保护接地) 和 。(漏电保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 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6、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 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 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7、 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作业。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 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 作服。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1 10、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 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落实 24h 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 全检查。 1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 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 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 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应急演练。 12、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 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做出的结果负责。 13、新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应超过 1000m,改扩建大中 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超过 1200m,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开采深 度不应超过 600m。 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 2 个,超过规定 的应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14、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 2 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 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0m。 采用中央式通风的新建和改扩建 矿井,设计中应规定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 新建、改扩建矿井的回风井严 禁兼作提升和行人通道,紧急情况下可作为安全出口。 15、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人行道宽度不足 1m 以上时,必 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的规定。 16、 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巷道: 单车道应根据运距、 运量、 运速及运输车辆特性,在巷道的合适位置设置机车绕行道或错车 硐室,并应设置方向标识;双车道行驶时,来往车辆各行其道,会车安全间距不 得小于 0.5m。 2 17、 采(盘)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要 求编制采(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 及时修改设计。 18、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 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 2 个采煤工作面和 4 个煤(半煤岩)巷 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超过规定的,必须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19、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 遗留未经设计确定的煤柱。严禁任意变更设计确定的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 巷等的安全煤柱。 严禁在高速铁路下开采安全煤柱。 20、 采煤工作面必须正规开采,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方法。 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以及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矿井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 进式采煤方法。 21、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2、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对金属顶梁和 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 8 个月后,必须进行 检修。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3、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柱支护(极薄煤层除外)和金属摩擦支柱支 护。 2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 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 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25、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顶板不 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 措施进行处理。 3 26、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根据 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 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乳化 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 空;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矿压监测。 27、 采用连续采煤机机械化开采, 必须根据工作面地质条件、 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回采速度、矿山压力,以及煤层顶底板岩性、 厚度、倾角等因素,编制开采设计和回采作业规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 用连续采煤机开采: 突出矿井或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超过 3m3/min 的高 瓦斯矿井;倾角大于 8°的煤层;直接顶不稳定的煤层。 28、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 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 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 打开截割部离合器。 更换截齿和滚筒时, 采煤机上下 3m 范围内, 必须护帮护顶, 禁止操作液压支架。 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 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29、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掘进,应遵守下 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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