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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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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煤集团贵州公司小牛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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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回采操作规程?1
第一节? 电钻打眼工?1
第二节? 放炮工?4
第二章? 掘进操作规程?1
第一节? 打眼工(煤巷电钻、岩巷风钻)?1
第二节? 爆破工?4
第三章? 一通三防? 防突操作规程?12
第一节?瓦斯检查员?12
第二节? 测风员?18
第三节? 通风设施工?20
第四节? 风筒工?26
第五节? 井下监测电工?28
第六节? 地面监控中心值班员?30
第七节? 地面监测电工?32
第八节? 防突工?34
第九节? 瓦斯抽放钻工?36
第十节? 瓦斯泵司机?42
第十一节? 抽放维修钳工?46
第十二节? 抽放测流、放水工?46
第十三节? 封孔工?54
第十四节? 密闭检查工?56
第十五节? 注浆工?59
第十六节? 巷修工?62
第十七节? 瓦检仪维修工?66
第十八节? 测尘工?72
第十九节? 防尘工?75
第四章? 机电运输操作规程?78
第一节? 矿井维修电工?78
第二节? 内线电工?81
第三节? 外线电工?85
第四节? 钳工?93
第五节? 木工?96
第六节? 电焊氧焊工?97
第七节? 起重工?99
第八节? 井下管子工?102
第九节? 安装工?103
第十节? 斜井提升机司机?104
第十一节? 空压机司机?105
第十二节? 抽风机司机?106
第十三节? 水泵司机?107
第十四节? 皮带司机?108
第十五节? 小绞车司机?109
第十六节? 矿灯充电工?111
第十七节? 电气?113
第十八节? 井下电工?119
第十九节? 四大件电工?121
第二十节? 电缆补修工?121
第二十一节? 给煤机司


> 机?123
第二十二节? 主皮带斜井带式输送机司机?123
第二十三节? 皮带道清理工?127
第二十四节? 皮带斜井钢丝绳芯胶带硫化(修补)?127
第二十五节? 车工?129
第二十六节? 锻工?131
第二十七节? 铣工?132
第二十八节? 鉋工?132
第二十九节? 钻工?133
第三十节? 倒碴架移架工?134
第三十一节? 提升机司机?135
第三十二节? 蓄电池机车司机?143
第三十三节? 翻笼司机?148
第三十四节? 绞车信号工?149
第三十五节? 信号挂钩工?151
第三十六节? 钉道工?152
第三十七节? 蓄电车修理工?154
第三十八节? 煤车修理工?155
第三十九节? 钳工?157
第四十节? 电焊、氧焊工?158
第五章? 生产科技术工种操作规程?160
第一节? 煤矿测量工操作规程?160
第二节? 地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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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回采操作规程
第一节? 电钻打眼工
一、 一般规定
1、 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少或增加眼深,保证爆破后煤壁平直。
2、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溜子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立即停止打眼;
A、 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B、 工作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C、 控顶距或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
D、 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E、 在自溜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出煤时;
F、 抵抗线小于0.5米时;
4、 打眼工应与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效果良好。
5、 打眼工作顺序:准备——检查——处理——打眼操作——工作结束。
二、 准备、检查与处理
1、 带齐钻杆、钻头、护套、手镐等必须工具。
2、 进入工作面打眼前,先应进行如下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要求立即派人处理。
3、 综保是否灵活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防爆插销是否严密可靠。
4、 电钻外壳有无破损、漏电,螺丝是否松动,电钻开头是否灵活可靠。试运转下电钻,其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
5、 向工作面搬运、移动电钻时,应由二人同时进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先理顺好盘放在一起的电缆,一人手担电钻,肩背电缆,边走边放;另一人在后将电缆吊挂或摆放好。不


> 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B、 不准装上钻杆后搬运电钻。
C、 严禁用刮板输送电钻、电缆和钻杆。
6、 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A、 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进行全面检查,遇有问题必须先处理好后方可打眼。
B、 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出炮道,然后打眼。
C、 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
三、 打眼操作及注意事项
1、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侧领钎定眼,一人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2、 打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煤软时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炮眼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后,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进入煤体,使钻头进入煤体。
3、 钻头进入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眼的方向和角度继续钻进。钻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每隔一段时间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4、 眼够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将眼内煤粉排除。底眼要用木棍等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5、 打眼顺序为由上而下。
6、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A、 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B、 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C、 电钻外壳烫手或有烧焦味;
D、 电钻外壳带电;
E、 打眼时,钻眼内有出水现象,应停止钻进,并不许拨出钻杆,立即汇报,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7、 在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方设置挡板。
8、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A、 要在班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B、 先用木钎或竹钎挖出瞎炮眼内部分炮泥,后插入炮棍确定其方向;
C、 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打与其平行的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眼;
D、 做出有瞎炮的明显标志。
四、 收尾工作
1、 完成本班打眼任务后,先拨下钻杆,卸下并收好钻头,后切断电源,拨下防爆插销。
2、 将电钻、钻杆、电缆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的安全地点,电缆要盘成“8”字型堆放整齐。
3、 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和注意事项。
第二节? 放炮工
1、 炮前的准备
A、 下井前必须检查放炮用的发爆器的性能是否完好、可靠,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井下禁止用短路方法(在放炮器接线柱间用导线短路观察火花大小)来检查发爆器。
B、 带好符合规程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联接线。
2、 炸药雷管的领退
A、 放炮工必须凭爆破工安全工作资格证、安全科负责人签发的当班计划单领取火工产品。
B、 爆破工不得领取不合格的火工产品,雷管脚线都必须扭结。
C、 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回炸药库,并办理退还手续,严禁将火工品带出井外。
3、 炸药雷管的运输
A、 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装入炸药箱并加锁;炸药可由接受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在爆破工的监护下运送。雷管只能由爆破工亲自运送。
B、 爆破工携带雷管时,每人背药不得超过10公斤;未携带雷管人员,每人背药不得超过20公斤。
C、 2人同时运药时,必须前后间隔10米以上,不能一起并行。
D、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等机械运送火药。
4、 存放火药雷管时
A、 炸药、雷管必须分箱存放并加锁,存放在支架完好,远离电缆和电器设备,没有淋水的安全地点。
B、 存放地点不准有人休息,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把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能避开放炮威胁的安全地点。
5、 放炮器的使用
A、 放炮器在放炮后要放置在无淋水、通风良好、干燥的地点,并
> 挂在支架或墙壁上。
B、 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时间,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
C、 放炮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各部分螺丝零件是否松动,如发生故障应到地面检修。不得敲打、撞击,更不能在井下拆卸。
D、 放炮器到地面后,应清除表面灰尘,将接线柱及开关的污垢清除干净,然后妥善保管。
6、 装配引药
A、 从成束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先将成束雷管脚线理顺好,一手拉住前端脚线,另一手用大拇指和食指带住雷管前端脚线,均匀用力抽出;
B、 扎孔必须用木竹材料进行,其直径略大于雷管直径;扎孔位置在药卷平顶中心,深度略大于雷管长度。
C、 将雷管插入药卷孔眼里后,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要缠绕在炸药上,将脚线短路(扭结)。
D、 做引药只能由爆破工自己做,其他人不能替做。引药数目应与钻眼数目相同,不能多于钻眼数目。
E、 每个药卷只能插一个雷管,严禁插两个或两个以上雷管。
F、 做引药要避开电缆、机电设备,在支架完好的地点进行制作;
G、 引药做好后,按顺序放在容器里,点清数目,锁好。不得遗失,不准乱放。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
A、 装药地点附近20米范围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B、 回采工作面放炮地点20米以内有煤尘飞扬和煤尘积存严重。
C、 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
D、 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顶板不好,支架不良(不牢或变形);伞檐超过规定;上下口出口不通,或其支护状态不好等等不稳定隐患存在时。
E、 炮眼位置、角度和深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F、 炮眼内煤粉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
G、 无炮泥或炮泥质量和数量都达不到要求时。
H、 发现炮眼有异状(出水、瓦斯增加、温度异常、炮眼缩小或垮孔)。
8、 装药操作
A、 首先清除干净炮眼内的煤粉和岩粉,然后用炮棍验孔。
B、 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推进炸药不得用力过猛。
C、 使用正向爆破。
D、 装引药时,一手轻拉脚线,一手用炮棍将引药装入眼内,不准将脚线碰坏。
E、 用毫秒雷管引爆时,要连号使用,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F、 炮眼封泥时,装第一、第二段要慢用力,轻捣动,以后的炮泥再依次填补塞紧。
G、 将引证药脚线悬空并扭结成短路。
9、 炮眼深度、装药量和封泥量的规定
A、 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
B、 在煤层内放炮,炮眼深夜不小于0.6米。
C、 封泥长度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都不准放炮。
D、 装药量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作业规程规定要符合现场条件,否则要修改。
10、 边线操作
A、 脚线接头要用毛巾擦干净,扭结要牢固,不得虚联。
B、 只能采用串联法联结,联线顺序必须由上而下。与放炮母线联接的两个头留在放炮段的最下端。
11、 放炮母线的敷设
A、 母线的敷设必须悬挂,不准与电缆、铁管放在一起。
B、 母线的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2、 放炮
A、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B、 爆破工接到放炮命令后,将母线与雷管脚线连接好,检查爆破网络,将放炮母线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柱上并拧紧,发出三声警号并等待30秒后,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将开头转至充电位置,当氖灯发亮或闪光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至放炮位置进行放炮;
C、 放完炮,立即拨出钥匙(保管好),并将母线从炮机上取下,扭结成短路,收好放炮器。
13、 处理爆破故障

> A、 通电后,炮不响,瞬发雷管至少应等5分钟,毫秒延期电雷管至少要等15分钟后,才能沿线路进行检查,找出原因。若系联线原因,可重新联线放炮;若系瞎炮,则按处理瞎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B、 拒爆在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或警戒范围内)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C、 当班不能处理完的瞎残炮,作好标记,并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14、 放炮工作结束后,放炮工应检查放炮的情况,未出现异常时,可允许班长下达进入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命令(却将放炮牌交还给班长)。
? 第二章? 掘进操作规程

第一节? 打眼工(煤巷电钻、岩巷风钻)
1、 打眼前的准备
A、 检查待打眼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巷帮有松煤、活石,必须及时清除,架棚支护的支架歪扭要重新扶正加固,并及时背帮护顶,锚网支护的锚杆出现断裂或顶网躺肚要重新加固和处理,掘进当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要进行补架补棚或锚网支护。
B、 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转听其音是否正常,检查电钻、电缆插销是否完好,如上述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打眼。
C、 检查钻头四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不合格的钻头及时更换。
D、 检查钻杆是否弯曲变形,长度是否符合孔深要求,不合格的钻杆,必须及时更换。
2、 掘进工作面有以下情况之一,严禁打眼。
A、 掘进工作面风机停转、巷道无风。
B、 掘进当头20米范围巷道中,瓦斯0.8%时,或掘进巷道内局部空洞瓦斯积聚达到2%时。
C、 无防尘水。
D、 掘进当头拒爆未处理完毕。
E、 掘进工作面安全条件不好。
3、 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
4、 打眼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转动钻杆边,严禁用脚蹬钻杆。
5、 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严禁把电钻举在头顶以上打眼。
6、 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打眼时,后方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7、 下山当头打眼时,必须将底部的浮煤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必须排干,严禁在水中打眼。
8、 严禁套孔加深打眼。
9、 打眼过程中,如出现煤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并不得抽出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 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1、 处理拒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2、 打完眼,必须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距当头30米以外,存放在安全地点,严禁打干钻。
二、岩巷风钻打眼工
1、打眼工要熟练掌握《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中的炮眼布置图、锚杆支护图,掌握炮眼或锚杆眼的角度及深度,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打眼。
2、打眼工进班时,首先要检查巷道及工作面支护状况,当头控顶距过大,影响安全时,必须坚持由外向


> 里,先支护后打眼的顺序,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好松散岩石、危岩。风筒距当头距离超过规定要先接风筒后再打眼。
3、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完了,加好各种润滑剂。必须把巷道中、腰线引到当头、定好各眼眼位。
4、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有拒爆、残爆,如有,必须先处理好。对残余炮眼可在距离残余炮眼0.3米处,钻与残余炮眼相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起爆。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
5、只有在炮眼全部钻完,并把钻具运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装药。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6、当头及巷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当头及巷道中瓦斯达到1.2%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打眼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牢固地点,并有专人观察顶板动态,发现危岩,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8、每个眼钻完后,必须将眼吹洗干净。
9、打眼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当头及巷道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第二节? 爆破工
1、 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准时进班,根据当班任务,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和数量。严禁携带不合格矿灯下井。
2、 检查放炮器按下列规定执行:
A、 用放炮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B、 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C、 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3、 放炮母线有关规定:
A、 必须使用《作业规程》规定的专用放炮线。
B、 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的双线(铜线)。
C、 放炮母线接头要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4、 木或竹质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5、 领取炸药:
A、 持有《爆破证》、《特种人员操作证》到井下炸药库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B、 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发现药卷有问题要及时更换。
6、 领取电雷管:
A、 只准领取敢瞬发电雷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超过130毫秒(前5段)。
B、 不领取未编号的及其它不合格的电雷管,并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7、 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A、 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熟悉有关运送安全规定的人员运送。
B、 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加锁。禁止将雷管装在衣袋内。
C、 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乖坐人车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乖一列车,并要乖坐尾部一节人车,每车不超过2人。
D、 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E、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及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8、 爆破材料的存放:
A、 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B、 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或电雷管,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内,炸药和雷管不许混放,应分别存放在两个木箱内,并加锁。
C、 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炸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火药箱上。
D、 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
> 干燥地点。
9、 装配引药:
A、 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B、 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C、 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D、 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顶部揉软,用木杆或竹杆在药卷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装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E、 装配好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绝缘层。
F、 装配好看引药要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乱放,要整齐地按序摆放在容器内。
10、 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存有下列之一情况时,不准进行装药。
A、 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B、 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C、 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规程、飞扬,巷道断面堵塞三分之一以上。
D、 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E、 炮眼内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忽高忽低等。
F、 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G、 炮眼内煤(岩)未清除干净。
H、 基本支护与特殊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
I、 发现拒爆未处理。
11、 装药:
A、 清除炮眼内煤(岩)粉。
B、 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均匀用力,不得强力冲击,使药卷与眼底接触。
C、 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D、 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并盘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边。
E、 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水泡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0.03—0.04m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炮泥,不要用力过猛和压得太紧。
F、 封泥禁止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12、 炮眼深度和封泥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B、 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C、 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D、 装药必须将炮眼睛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实。
13、 要按《作业规程》爆破作业说明书制定的方式进行装药作业。
14、 设警戒:
A、 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措施规定地点设置警戒线。
B、 放炮时,所有人员应在警戒线之外。
C、 警戒的安全距离或范围应符合规程、措施要求。
15、 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爆破工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放炮地点进行第二次爆破前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时,不准进行联一放炮。
A、 放炮地点20米内风流台瓦斯浓度达到0.8%时。
B、 存在第10条的各项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又出现时。
C、 没按第14条规定设置好警戒。
D、 放炮母线不够长。

> E、 应该掩盖好、维护好的设施未进行掩盖和维护。
F、 没按规定用好水泡泥或封泥长度不足。
G、 撤人、停电措施未落实到位。
16、 联线:
A、 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联线方法联线。
B、 放炮母线联接电雷管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C、 工作面布置的炮眼联线后剩下的最后两条脚线末端和母线联结前要扭成短路。
D、 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沿线路检查母线。爆破工应最后退出放炮点。
17、 放炮:
A、 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放炮员吹预备口哨,发出放炮信号。
B、 放炮员沿线路检查,第二次吹口哨或大声喊叫“放炮啦”。
C、 到达爆破的警戒点后,执行“四人人签字”,将钥匙及放炮器归还放炮员,将母线联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再次吹口哨,发出放炮信号,等待30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D、 放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18、 炮后检查:
A、 班组长会同放炮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进行炮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同10、15条。
B、 通电后若没有爆炸,用瞬发电管时至少等5分钟,用毫秒延期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后,经瓦检员准允后,爆破工方可沿线路检查不爆的原因。
C、 在确属由联线不良造成不爆时,可以重新联线放炮。
D、 若确属拒爆,应按第19条办法处理。
19、 在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在距拒爆至少0。3米处另打同拒爆眼平等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B、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C、 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D、 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警戒线内进行同处理无关的工作。
20、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完成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清情况。
21、 在本班放完炮后、吹散炮烟经瓦检员检查许可后,方可由班组长撤除警戒,组织人员进入作业地点。
22、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破材料归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第三章? 一通三防? 防突操作规程
第一节?瓦斯检查员
㈠安全规定
⒈必须按规定对所分管的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⒉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⒊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⑴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⑵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⑶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向上1米处)。
⑷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巷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⒋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⑴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⑵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指风筒出口到巷口一段风流)。
⑶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⑷局部高冒区。
⒌放炮地点检查甲烷的部位有:
⑴采煤工作面放炮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⑵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
⒍检查瓦斯的次数为: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坚持巡回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
⒎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位置显眼、内容齐全,检一次,填一次。
⒏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


> ,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⒐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
⒑实行现场指定地点(回采面在回风巷巷口、掘进面在风机边)的交接班制度。下一班人员不到,上一班人员不走,以防空班。
㈡操作准备
⒈准备仪器:下井要带齐瓦斯检测仪、温度计、手册、班报表、粉笔、圆珠笔等。
⒉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⒊检查药品是否失效,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要求更换药品。
⒋气密性检查:
首先检查吸气球,用右手捏扁吸气球,左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
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1分钟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
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
如漏气、气路不畅通,需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复上述程序。临时处理不了,要更换仪器。
⒌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
⒍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将光谱的第一条黑纹对在“0”位上,此时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更换仪器。
⒎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入工作地点前,必须在和测量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
⒏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㈢操作顺序
操作准备→取样→读数→记录→现场班组长签字→填牌板→填报表→汇报。
㈣正常操作
⒈将高速零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胶管伸入测定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进入气室。
⒉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20厘米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⒊按动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转动测微手轮,读出整数。
⒋按动精读数按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
⒌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的浓度。
⒍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20厘米处检查。
⒎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4操作检查混合气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
⒏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0.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
⒐用温度计检查测点的温度。
⒑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入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入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板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和向通风调度汇报并由通风班组长或带班班组长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
⒒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
⒓巡回检查附近的其他地点。
⒔上井后,要根据瓦斯检查员手册填写的数据,填写瓦斯报表,做到“牌板”、“手册”、“班报”三对口。
㈤特殊操作
⒈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应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并做到:
⑴检查采煤机前后20米内,距煤壁30厘米处,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
> 行处理。
⑵利用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时汇报。
⑶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0%,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⒉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有关技术人员编制的相关措施进行。
⒊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⒋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机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及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⒌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需放炮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针对性措施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⒍在临时停风地点检查瓦斯时,不准先开局部通风机再进入迎头检查,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141条的要求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⒎对于可能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立方米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⒏在瓦斯积聚区测瓦斯浓度时,用瓦斯检测仪取样后,要在新鲜风流中读数。
⒐矿井因为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发生重大变化(受到破坏)时,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影响的地点,必须经过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⒑井下需要电焊、气焊、喷灯焊时的瓦斯检查,需按照编制的安全措施执行。
㈥收尾工作
⒈将仪器清理干净。
⒉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做到“口对口,面对面”交清当班情况。
>

第二节? 测风员
㈠工作要求
⒈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⒉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风流直线巷道内进行。
⒊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⑴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⑵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可以在距工作面20米左右的地方选择巷道断面规整处测定,也可以测定风筒出风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
⑶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或利用两点风量差计算风量。
⑷斜巷测风要特别注意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注意风表垂直风流。
⑸采区巷道测风要注意顶板支护,电车通过的地方测风要停车停电测风,以防冒顶、触电等事故发生。
㈡操作准备
⒈明确任务:明确测风地点、项目,即测量所测地点的巷道面积、风速、风量等。
⒉准备仪器:下井前要选好所要使用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是否完好、风表校正曲线是否吻合。带齐必需的各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秒表等。
㈢操作顺序
检查仪器→下井测风→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报表。
㈣测风正常操作
⒈根据所测地点的风速,选择合适的风表(微速风表0.3~0.5米/秒;高速风表10米/秒以上)
⒉选用风表移动路线:可采用折线法(六线法)、四线法、迂回八线法、定点法、标准线路法等方法之一。
⒊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读数据,将风表指针回零(不能回零的应记录初始数据),测风开始前先将风表运转30秒时再开动计数器。在开停风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
⒋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1分钟内走完全程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
⒌风表在移动时,测风员持表姿势应采用侧身法。测风时风表不能离测风员身体及测风地点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厘米以上的距离。
⒍测风过程中,测风员要能够看到刻度盘。风表要与风流方向垂直(在倾斜井巷中更要注意)角度不得大于10°。
⒎在同一断面处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的结果误差不应超过5%,如误差大于5%,需要加测1次,直到满足要求[误差=(最大读数-最小读数)/最小读数]。取3次的平均值。
⒏根据风表校正曲线的公式计算所测巷道的真风速。
⒐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速。采用V=KV直公式。式中K可以从校正系数表(巷道断面和测风员所占的面积影响系数)中查得或采用K=(S-0.4)/S计算(S——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平方米)
⒑采用下式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量。
Q=VS
式中S——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平方米
V——计算的巷道风速,米/秒
⒒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测量时间记入测风手册。
⒓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
⒔上井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做到“牌板”、“手册”、“报表”三对口。
⒕风表要放入风表盒内保存、携带,避免碰撞,不能用嘴吹动或用手拨动风表叶片,不要交给非测风人员


> 状要素和擦痕的倾伏角。
(2)断层带中断裂构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充填物和胶结情况。
(3)断层两盘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煤岩层的层位和岩性特征,断层旁侧的伴生和派生小构造、煤岩层的牵引现象及断层的含水性。
(4)断层间的相互切割关系,断层、褶曲组合特征,断层与煤层厚度变化的关系等。
(5)判别断层性质。
2.断层的观测与描述方法
(l)确定断层位置。测量巷道已知标志点到断层的距离和方位,每当断层面成组出现时,则需分别测出各断裂面的位置,并确定出主要断裂面。
(2)测量断层面产状与断煤交面线。断层面产状与岩层产状测量方法相同,当断层面产状变化较大时,要掌握其变化特点和原因。实测断煤交面线时,先从巷道两帮上断层迹线向同一盘煤层的顶板或底板的交点拉线绳,然后用罗盘测量出线绳的倾伏方向与倾伏角,此方向即为断煤交面线方向。
(3)断距确定。落差小于巷高的断层,可在巷道井壁实测各种断距;断层落差大于巷道高度,且地层出现重复或缺失时,可测得水平断距;落差大且现场不能实测时,可根据钻探、巷探所获得的断层两盘岩层层位进行地层对比,求出两盘同层位之间的距离,即地层断距,并据此换算其他断距。
(4)断层描述一般以素描为主,再配合一些必要的数据和简要的文字描述,主要有巷道剖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而图加小断面图、巷道平面图加巷道剖面图等。
(5)断层两盘煤层和岩层必须进行详细对比,确定其所属层位。
(6)回采工作面的断层一般应每隔10 -30m跟踪观测一次,生产需要时加密观测,观测方法及要求与一般的断层相同。
第19条? 褶曲的观测与描述
1.褶曲的位置、倾伏方向和倾伏角,褶曲两翼煤岩层和褶曲面的产状要素,褶曲与煤层变化、顶板破碎关系。
2.顺层的水平巷道,当其走向变化大时,应加密产状观测来控制褶曲的形态。
3.上下山及石门、大巷遇褶曲时,可用巷道剖面图结合岩层产状观测来控制。
4.根据产状和同一层面标高的变化,可确定褶曲的几何尺寸。
七、收尾工作
第20条? 及时整理井下原始观测资料,上井后必须当天完成上表、填图,两天内整理完成各种台账、卡片的归档。
第21条?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内容要求及时做好地质构造素描、实测剖面素描等素描图绘制。
第22条? 认真进行地质预测预报和月度地质预报验证分析,不断提高预报的准确性,以便及时正确指导采掘生产,确保矿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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