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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思瑞丰矿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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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思瑞丰矿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汇编

  一、采煤

  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1.开机前的准备

  (1)检查支护情况,注意采煤机周围有无障碍,杂物及人员。观察煤层的变化情况,以及顶底板的起伏、工作面输送机运行及挪移情况;

  (2)设备检查。检查控制手把、按钮与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准确、可靠。各部润滑是否符合要求,联接件是否齐全,紧固;截齿是否齐全、锋利;电缆、水管固定是否可靠;供水压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工作面信号系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好;

  (3)每班开始工作前,应脱开滚筒和牵引链轮,在停止供水的情况下,空运转约10~15min,使油温升至40℃左右以后,再正常开机。空运转及正常开机时,注意观察滚筒及各部状况,倾听运转声音,观察液压系统和冷却喷雾系统的压力是否正常,有无渗漏,雾化是否良好;

  (4)各项检查工作结束后,方可发出预警信号,准备开机。

  2.运行操作

  (1)检查工作结束后,发出信号通知运输系统由外向里按顺序逐台起动输送机。

  (2)待工作面输送机起动后,方可按下列顺序起动采煤机:

  ①合上电动机隔离开关;

  ②点动起动按钮,待电动机即将停止转动时,合上截割部离合器;

  ③供给冷却喷雾水;

  ④发出采煤机起动预警信号,并注意机器周围有无人员及障碍物;

  ⑤按起动按钮,观察滚筒转动方向是否正确;

  ⑥操作调高按钮或手柄,把挡煤板翻转到滚筒后面再把滚筒调至所需高度。

  (3)牵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渐增加,不许猛增。要根据顶底板及煤层构造情况随时调整采煤机的牵引速度;

  (4)顶底板不好时要采取措施,不许强行截割,也不准甩下不管。对硫化铁、夹矸、断层空巷等要提前处理好;

  (5)随时注意采煤机各部的温度、压力、声音和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机检查并处理好,否则不许继续开机;

  (6)大块煤、矸石及其他物料不准拉人采煤机底托架内;

  (7)电缆、水管不得受拉、受挤压,不许拖在电缆槽或电缆车外;

  (8)不许在电动机开动的情况下,操纵滚筒离合器;

  (9)运转过程中,注意观察冷却喷雾水的压力、流量及雾化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无水不得开机割煤;

  (10)不允许频繁起动电动机(处理故障时除外);

  (11)停机时,坚持先停牵引后停电动机。无异常情况,不允许在运行中直接用停电动机的方式停机,更不准用紧急停机手柄(或按钮)直接停机。

  3.停机操作

  停机分正常停机和紧急停机两种情况。具体操作要求如下:正常停机的操作原则是先停牵引,后停电动机。具体操作顺序如下:

  (1)将牵引调速手把打到零位(或将开关阀手把打回零位,电动机恒功率开关回零位),停止牵引;

  (2)待截割滚筒内余煤排净后,用停止按钮停电动机;

  (3)把离合器及其操作手把打回零位,关闭进水截止阀;

  (4)操作人员离机或长时间停机时,要将两个截割滚筒放到底板上,断开离合器,把滚筒置于“分”位,并断开隔离开关,关闭进水总截止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操作急停开关或停止按钮:

  (1)当采煤机负荷过大,电动机被蹩住(闷车)时;

  (2)采煤机附近片帮冒顶,危及安全时;

  (3)出现人身事故或重大事故时;

  (4)采煤机本身发生异常,如内部发生异响、电缆拖曳装置出槽卡住,采煤机掉道等。

  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

  1.准备

  (1)工具:扳子、钳子、螺丝刀、套管、小锤、手把等;

  (2)备品配件:U形销、高低压密封圈、高低压管、常用接头、弯管等。

  2.检查

  (1)检查支架前端、架间有无冒顶、片帮的危险;

  (2)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架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线或甩头摆尾,顶梁与掩护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

  (3)检查结构件:顶梁、掩护梁、侧护板、千斤顶、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开焊、断裂、变形,有无联结脱落,螺钉是否松动、压卡、扭歪等;

  (4)检查液压件:高低压胶管有无损伤、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阀组有无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置于中间停止位置,管接头有无断裂,是否缺U形销子;

  (5)千斤顶与支架、刮板输送机的联接是否牢固(严禁软联接);

  (6)检查电缆槽(挡煤板)有无变形,槽内的电缆、水管、照明线、通讯线敷设是否良好,挡煤板、铲煤板与联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机能否顺利通过;

  (7)照明灯、信号闭锁、洒水喷雾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8)支架有无严重漏液卸载现象,有无立柱伸缩受阻使前梁不接顶现象;

  (9)铺网工作面,网铺的质量是否影响移架,联网铁丝接头能否伤人;

  (10)坡度较大的工作面,端头的三组端头支架及刮板输送机防滑锚固装置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3.处理

  (1)顶板及煤帮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或由支架工用自行接顶或超前撅顶等办法处理;

  (2)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响顶板管理的,应准备必要的调架千斤顶、短节锚链或单体支柱等,以备下一步移架时调整校正;

  (3)更换、处理液压系统中损坏的软管、插牢U形销;

  (4)清理支架前及两侧的障碍物,将管、线、通讯设施吊挂、绑扎整齐;

  (5)和班长、电钳工等积极处理上述存在问题,不得带“病”强行移架。

  4.正常移架操作顺序

  (1)收回护帮板、伸缩梁、侧护板;

  (2)操作前探梁回转千斤顶,使前探梁降低,躲开前面的障碍物;

  (3)降柱使主顶梁略离顶板;

  (4)当支架可移动时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规定步距;

  (5)调架使推移千斤顶与刮板输送机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线符合规定,全工作面支架排成直线;

  (6)升柱同时调整平衡千斤顶,使主顶梁与顶板严密接触约3~5秒,以保证达到初撑力;

  (7)伸出伸缩梁使护帮板顶住煤壁,伸出侧护板使其紧靠相邻下方支架;

  (8)将各操作手把扳到“零”位。

  5.过断层、空巷、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移架操作顺序

  (1)按照过断层、空巷、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立即护顶或预先支护,尽量缩短顶板暴露时间及缩小顶板暴露面积;

  (2)一般采用“带压移架”,即同时打开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时调整降柱手把,使破碎矸石滑向采空区,移架到规定步距后立即升柱;

  (3)过断层时,应按作业规程规定严格控制采高,防止压死支架;

  (4)过下分层巷道或溜煤眼时,除超前支护外,必须确认下层空巷、溜煤眼已充实后方准移架,以防通过时下塌造成事故;

  (5)移架按正常移架顺序进行。

  6.工作面端头的三架端头支架的移架顺序

  (1)必须两人配合操作:一人负责前移支架,一人操作防倒、防滑千斤顶;

  (2)移架前将3根防倒、防滑千斤顶全部放松;

  (3)先移第三架,再移第一架,最后移第二架;

  (4)移第二架时,应放松其底部防滑千斤顶,以防被顶坏。

  7.移架操作注意事项

  (1)每次移架前都先检查本架管线,不得刮卡,清除架前障碍物;

  (2)移架时,本架上下相邻两组支架推移千斤顶处于收缩状态;

  (3)带有伸缩前探梁的支架,割煤后应立即伸出前探梁支护顶板;

  (4)铺设顶网的工作面,必须先将网放下后再行移架;

  (5)采煤机的前滚筒到达前应先收回护帮板;

  (6)降柱幅度低于邻架侧护板时,升架前应先收回邻架侧护板,待升柱后再伸出邻架侧护板;

  (7)移架受


> 阻达不到规定步距,要将操作阀手把置于断液位置,查出原因并处理后再继续操作;

  (8)邻架操作时,应站在上一架支架内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严禁身体探入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内或脚蹬液压支架底座前端操作;

  (9)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准有其他人员工作。移动端头支架时,除移架工外,其余人员一律撤到安全地点;

  (10)假顶网下可采用“带压移架”:保持一定初撑力,紧贴或略脱离假顶网前移支架,要防止刮坏网或出现大网兜造成冒顶。

  8.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1)先检查顶底板、煤帮,确认无危险后,再检查铲煤板与煤帮之间无煤、矸石、杂物后方可进行推移工作;

  (2)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采煤机应保持12~15米距离,弯曲段不小于15米;

  (3)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从中间向两头推移刮板输送机,不准由两头向中间推移;

  (4)除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可停机推移外,工作面内的溜槽要在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推移,不准停机推移;

  (5)千斤顶必须与刮板输送机联结使用,以防止顶坏溜槽侧的管线;

  (6)移动机头、机尾时,要有专人(班长)指挥,专人操作。

  (7)缓速绞车移机头、机尾时,必须按回柱绞车司机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8)移设后的刮板输送机要做到:整机安设平稳,开动时不摇摆,机头、机尾和机身要平直,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轴的水平度要符合要求;

  (9)刮板输送机推移到位后,随即将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9.工作面遇断层、硬煤、硬夹石层需要放炮时,必须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顶、管线、通讯设施等掩盖好,防止崩坏。移架前,必须把煤矸清理干净。

  10.工作面冒顶的处理

  (1)主顶梁前端顶板破碎局部冒顶时,将顶梁用半圆木刹顶,再升柱使其严密接顶;

  (2)支架上方空顶有倒架危险时,应用木料支顶空间。处理时先在顶梁上打临时支柱护顶,人员站在安全地点,用方木或半圆木打木垛。木垛最下一层的两端要分别搭在相邻两支架顶梁上并与顶梁垂直。移架时注意交替前移,以保持木垛完整;

  (3)煤质松软片帮时,要在支架与煤壁间支棚刹顶帮,以防止继续片帮造成大冒顶;

  (4)当支架上方与前方有较大面积的片帮冒顶时,可采用撞楔护顶方法处理:

  ①在冒顶两侧各架设2~3架棚子,棚子高度应大于支架高度,其中第一架应大于支架0.5米以上;

  ②棚子间距0.6~1.0米,要挖柱窝0.2~0.3米,迎山合适有劲,背实背牢,稳固;

  ③将削尖的半圆木平面朝下,从第二架梁下斜穿入第一架梁上打入,随打随用长钎子捅出前阻的煤矸,若大锤打击力不足,可采用0.2米直径的坑木用粗绳吊挂在棚梁上进行撞楔;

  ④撞楔间距约0.25米,撞楔间隙用木板背严。

  (5)移架前应在煤帮侧打上抬棚托住棚梁,以便拆除阻碍移架的棚腿。

  11.割煤后,支架必须紧跟移设,不准留空顶。

  12.移完支架后,各操作手把都扳在停止位置。

  13.清理支架内的浮煤、矸石及煤尘、整理好架内的管线。

  14.班长、验收员验收,处理完毕存在问题,合格后方可收工,清点工具,放置好备品配件。

  15.向接班液压支架工详细交待本班支架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升井后按规定填写液压支架工作记录。

  单体支护工操作规程

  1.准备

  备齐锤、铁锹、尖镐、撬棍、铅丝、卸载手把,液压升柱器、斧子、锯、量具等工具。所有工具应牢固可靠,铁锹、尖镐、斧子和锯应锐利,液压升柱器应无断裂,横楔、U形夹、连接螺丝、旋转爪、压杆等要齐全、灵活可靠。

  2.检查与处理

  (1)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3)检查金属摩擦支柱时,发现锁体部件不齐全,水平楔不起作用,断裂,无底,变形,弯曲,顶盖缺少两个(包括两个)以上小爪,不能伸缩,垫圈和托板接触不严密,各部焊缝裂开或柱体内煤粉影响活柱下缩时,必须处理或更换;

  (4)检查铰接顶梁时,发现两端接头损伤裂纹,各部焊缝开裂,弯曲,变形,耳子变形,连续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销子弯曲或无销时,应立即更换;

  (5)检查注液枪时,发现漏液,损坏,变形,无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时,应立即配合有关人员修补或更换;

  (6)应经常敲帮问顶,发现活煤矸,伞檐,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片帮危险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用长把工具撬落或及时架设临时支护进行维护;

  (7)滑移支架移架前应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现象;每架间的间距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有无接触不严的现象;柱腿有无漏液,支架有无缺柱现象等。受倾斜、倾斜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护操作

  3.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点柱→用注液枪冲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柱带帽→供液升柱。

  (2)注意事项:柱帽应用0.3×0.1×0.05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带双柱帽。

  4.铰接顶梁与单体液压支柱的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立柱→供液升柱(使用顶网的工作面应先挂网后,再按其顺序进行操作)。

  ①挂梁。一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之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一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②插调角楔。将顶梁托起,由下向上插入调角楔,使梁与顶板留有0.1~0.15米的间隙;

  ③背顶。按规定数量与上架棚子背顶材料交叉背好,并用锤打紧水平楔;

  ④清理和定柱位。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凿柱窝或麻面,需穿鞋时,将鞋平放在柱位上;

  ⑤立柱与升柱。一人在倾斜上方抓支柱的手把将支柱立在柱位上,另一人拿好注液枪站在支柱下方,转动支柱使注液阀向下,然后冲洗注液阀内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并供液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退下注液枪并挂在支柱手把上,并使支柱与梁联成一体。

  (2)注意事项

  ①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并确保一梁一柱,严禁单梁单柱支护;

  ②挂铰接顶梁时,顶梁应摆平并垂直于煤壁;

  ③跟机挂梁时,人应站在两支柱间空档内进行操作,当采高大于2.0米操作有困难时,人员可站在专用站台上进行操作,而且必须在已挂好的顶梁掩护下操作,应随时敲帮问顶;

  ④挂梁后应及时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如发现顶板破碎,压力大时,要立即通知机组司机停机,待处理好顶板后再割煤;

  ⑤追机支护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⑥采用预挂顶梁维护顶板的炮采工作面,每次放炮后,要及时挂梁控制顶板或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

  ⑦调角水平楔子必须水平插入顶梁牙口内,不允许垂直插入,正常情况下的插入方向是小头朝工作面上方,禁止用木楔或其他物品代替调角楔;

  ⑧升柱时,应用手托住调角楔并随升柱而及时插紧,当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锤将调角楔打紧;

  ⑨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未架设好,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⑩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地点,应掏梁窝挂梁,提前支护顶板;支护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各种管线,要按规定留出炮道或机道;放炮后崩倒的支架,必须及时支设好。缓倾斜、倾斜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护操作

  5.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凿柱窝或麻面→竖立点柱距顶0.03米→用锤将点柱水平楔打紧→将点柱和木楔(柱帽)朝倾斜上方斜立→用锤将木楔向下由轻到重硬打结实,打至柱不移动,敲击点柱发出“当当”响声为止。

  (2)注意事项:木楔应用0.3×0.1×0.03/0.06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带双柱帽。

  6.铰接顶梁与金属摩擦支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以上操作均按第12条操作方法进行)→立柱→挂液压升柱器→升柱挂升柱器和紧柱的操作:

  将活柱抽出与铰接顶梁接触,轻敲支柱水平楔→将液压升柱器底座平放在锁体上→将U形夹卡紧活柱→用锤将U形夹扁楔打紧→松开点柱水平楔→关闭液压升柱器放油阀→上、下摇动手柄进行紧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升紧并达到初撑力→用锤打紧支柱水平楔→打开放油阀→一手拿锤轻打U形夹扁担,一手轻扶U形夹→升柱器扁楔松动后,取下升


> 柱器。

  (2)注意事项:同单体液压支柱操作注意事项。

  7.带帽点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清理柱位,凿柱窝或打麻面,将柱粗端朝上,细端插入柱窝,将柱和柱帽朝工作面倾斜上方斜立向下,用锤由轻到重硬打结实;

  (2)柱帽使用0.3×0.1×0.05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木柱要拉鸭嘴和半圆木严密接触;

  (3)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打双柱帽。

  8.顺山棚子的架设及注意事项

  (1)根据作业规程规定一梁二柱或一梁三柱,由上往下进行支护,上下梁采取沿倾斜方向直线对接,不得留有空隙,以免发生抽条;

  (2)每根梁上背双数的背板,荆条等背材,楔子要打在梁面上,不准打重楔子;

  (3)工作面出现较大的平行煤壁的顶板裂隙时,要在顺山栅子下面打上走向棚子,不准在悬空的裂隙顶板下工作。

  9.走向棚子的架设及注意事项

  (1)按工作面拉线及开帮宽度扶走向棚子,找好柱窝,立棚腿,上顶梁,用楔子背紧棚子,片帮严重需背帮的应背严煤壁。二人操作要互相配合好;

  (2)采用对接式或连锁式走向棚子,沿倾斜和走向棚腿都要打成直线,不得歪斜。

  10.移架操作

  (1)将前梁所挂的两根柱腿,用手把卸载提腿;

  (2)用注液枪向梁上的水平缸注液,使前梁向前移动(移距0.7米);

  (3)用注液枪向前梁两根柱腿注液支撑前梁,使支柱达到要求的初撑力;

  (4)将后梁所挂柱腿卸液提腿;

  (5)用注液枪向梁上水平缸注液,使后梁向前移,靠近前梁;

  (6)用注液枪向后梁支柱注液,支撑后梁,使支柱达到要求的初撑力。

  11.移架注意事项

  (1)移架时,不可同时移相邻的两架支架。凡相邻支架必须移完一架再移下一架;

  (2)必须一次移完整架支架,严禁只移前梁不移后梁;

  (3)如果采空区垮落的矸石紧跟支架或梁头顶板破碎,移架时必须二人操作,其中一人操作,一人观察;

  (4)工作面支架要成排成行,支柱达到初撑力;

  (5)注液枪在注液前必须将枪口内脏物冲出,严禁将脏物注入阀内;

  (6)移架过程中,如果顶板凹凸不平,必须用木材把梁垫平,保证顶梁受力均匀。

  12.木垛支护操作方法

  (1)根据作业规程要求,确定垛位,清理垛位的浮货;

  (2)选用合格的材料,在基本支柱的上方顺走向码放底层,然后再顺倾斜底层上码放第二层,按此顺序一层一层地码到接紧顶板为止;

  (3)在靠顶板的二或三层间各角打好加紧楔子。

  13.木垛支护注意事项

  (1)不准使用圆木,三棱木,拌子,腐烂木料,破损及变形的木料打木垛;

  (2)木垛应选用规格长短一致的木料打成方形或三角形。若材料长短不齐,要求靠工作面一侧沿倾斜必须打齐;

  (3)木垛层面必须和工作面倾斜面一致,迎山角应与基本支架的迎山角一致;

  (4)木垛各层的接触点上、下必须在一条直线上;

  (5)木垛长度不得小于排距,一般应不小于1.2米;

  (6)木垛搭接后伸出的长度应不小于0.15米,而且要求互成90°;

  (7)码木垛时,应先检查该处支架情况,如有支架折损、不齐全者,必须妥善处理后,才能架设木垛;

  (8)架设木垛必须超前回柱15米以上;

  (9)在断层或裂缝处码木垛时,木垛必须分别架设在断层或裂缝的两边,不准在其正下仅打一个木垛;

  (10)倾斜、急倾斜工作面的木垛下方必须打好护柱。在架设木垛前应在垛位上方设好挡板。

  14.密集支柱或丛柱的操作和要求与点柱相同。

  15.密集支柱或丛柱注意事项

  (1)密集支柱或丛柱的数量、排、柱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打密集支柱时,每隔3~5米留一安全出口,以便回柱放顶时出料和撤人;

  (3)使用木支柱时,其直径不得小于基本支柱的直径。

  16.抬棚或戗柱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与基本支护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相同。

  17.抬棚或戗柱注意事项

  (1)抬棚或戗柱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抬棚必须和基本支架接实,若有空隙,必须用木楔紧固。木棚腿必须拉鸭咀;

  (3)支设抬棚必须超前放顶10米以上;

  (4)戗柱应与工作面线垂直戗在切顶排支柱的柱头,其戗角与工作面顶板垂直线成40°左右。若使用金属支柱和顶梁时,戗柱的柱头使用木柱帽;

  (5)戗柱的柱脚应有柱窝或蹬在第二排切顶柱的柱根上。

  18.端头四对八根长金钢梁操作方法

  (1)清理缺口柱位的浮煤、浮矸、准备好支柱和背料;

  (2)在溜子道靠煤壁侧成对的另一根钢梁上,挂上移梁器,托住被移钢梁;

  (3)一人缓慢卸载降柱约0.1米,同时一人扶住支柱,一人扶住钢梁的外端,迅速将钢梁前移;

  (4)将钢梁放在准备好的支柱上,当钢梁移到位后,将顶背好,支柱补齐升紧。其余钢梁操作顺序同上。

  19.端头四对八根大钢梁注意事项

  (1)正常情况下,必须保持一梁三柱,移溜时可一梁二柱,移溜后应及时补齐;

  (2)必须同时有3人以上协同操作;

  (3)钢梁要交替迈步前移,不得齐头并进;

  (4)支柱时柱爪必须卡住长钢梁牙;

  (5)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铁丝拴好柱头;

  (6)变形的钢梁必须及时更换;

  (7)禁止在缺口内无支护的情况下空顶作业。

  20.单体液压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护的操作与缓倾斜、倾斜工作面基本支护操作相同。

  21.木支护的操作

  (1)根据支护的排、柱距的要求,清理梁位浮煤,将底梁放好;

  (2)将支柱放在底梁上,斜立顶住顶梁;

  (3)用锤将支柱打牢。起梁和背顶均和基本支柱的操作相同。

  22.注意事项

  (1)每排支柱必须用绳索逐根套住柱头,以防落下伤人;

  (2)不使用底梁的工作面,架设好支架后,必须在人行道两侧支柱的根部,用相应长的木料垂直煤壁搭成台阶,从而起到防滑作用;

  (3)支柱人员两脚要站稳,下锤时要由轻到重;

  (4)支柱前应在本段的上方设好挡板,以防上方煤、矸或其他物品滚落伤人。其他应符合基本支护的注意事项。

  23.将剩余的支柱、梁或背顶材料等,码放在工作面一侧,将失效和损坏的柱或梁,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4.经班长或质量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工。

  回柱放顶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和用品。

  2.检查与处理

  (1)工作区域内的各种支护是否完整可靠,合乎质量要求;

  (2)顶板是否有冒顶危险或窜矸现象;

  (3)放顶区域内的材料、浮煤、矸等,是否清理干净;

  (4)各安全出口是否有障碍物,高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放顶前检查特殊支架是否按规定移设牢固可靠;

  (6)顶板冒落情况及工作面有无异常现象;

  (7)回柱放顶用的支护材料、挡矸帘等是否备齐;

  (8)使用绞车回柱时还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信号工应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信号电线是否有损坏或挤压现象;

  ②看滑轮工应检查滑轮戗柱、绳套和滑轮是否符合要求;

  ③绞车司机应检查绞车,绞车压、戗柱、钢丝绳、绳钩和电缆、按钮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3.人工回柱放顶的方法和顺序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

  (2)在分段开口处的中间打上半排收尾柱;

  (3)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4)在需回梁的煤帮侧梁上从下往上插好扁销,并要打紧;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载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取出支柱后支设在规定位置;

  (6)回梁时,站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

  (7)回收出各种背板材料,码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继续放顶。

  4.工作面分段回柱放顶的要求

  (1)分段的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但不得小于15米;

  (2)分段开口应选在顶板较好,支架完整的


> 安全地点;

  (3)分段开口处必须打上半排收尾柱;

  (4)如工作面倾角较大,放顶前必须在下方设好挡板,以防伤人。

  5.绞车回柱放顶的方法和顺序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3)信号工发出松绳信号,回柱工从上往下拖拽主绳,下放到位后,发出停止信号;

  (4)用小绳套拴好要回的支柱,并与主绳钩连接;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载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回木支护时,还应用另一个绳套拴好梁并用锤、撬棍使支柱与梁错口。拴好绳后退到安全地点,发出紧绳信号,将支柱和梁拖至适当位置,发出停车信号,停止紧绳,取出支柱和梁码放到指定地点;

  (6)回梁时,用锤敲打梁的圆销,使该梁脱离连接;往外拖梁时与回柱操作相同;

  (7)用铁钩回收出各种背顶材料,并放到指定位置后,方可继续回收。

  6.回柱放顶工要做到“三勤、两高”。即勤拴、勤拉、勤拣,回收率高、复用率高。

  7.回不动的木支柱可用斧子砍口后,拉断回收出来,工作面无法复用的木料要及时运出,不得堆在工作面或扔入采空区。

  8.回柱中,若有柱子被压入底板,可用锹、镐将煤矸清理干净,并顺回收方向从柱脚挖沟取出或用绞车拉出。

  9.遇难回、难取的支柱和梁时,处理之前,首先要打好临时护身柱或替柱,最后将替柱回出。

  10.难回支柱的处理

  (1)顶板压力大,支柱一松马上压下时,要打上临时支柱以控制顶板,然后采用挑顶卧底的方法进行回撤,严禁放炮进行回撤;

  (2)当支柱顶着岩块不能下缩,岩块又不好处理时,待顶板稳定后,将柱腿用镐刨开,用撬棍来回转动直到将柱回出。

  11.拴柱或拴梁前要详细检查顶板周围情况,判断安全后,方可近前拴柱梁,并迅速将小绳套挂在大钩上,严禁将绳套拴在活柱体上。

  12.回柱时回柱工应站到支柱的斜上方支架完好处,使用长柄工具,卸载或打松水平楔。

  13.使用回柱绞车回收时,应按以下要求操作:

  (1)每台绞车回收,至少由三人进行操作,一人监视,一人拴绳回收,一人发信号。解绳时,应严密监视周围顶板、采空区及支架情况;

  (2)绳道要直,不能蹩支柱;

  (3)不准拉大网回柱,应采用多绳套按顺序少拉和慢拉细放的操作方法,但严禁绞车超负荷运转;

  (4)联系信号要及时准确,分工要明确。信号联系规定:“一声停,二声开,三声倒车松绳”。传送信号不准用喊声代替,司机听清信号后,方准操作;

  (5)将要开动绞车时,所有人员都必须撤离绳道,距钩头不少于5米,信号工才可发出开车信号。

  14.不准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手柄卸载,更不准用锤砸油缸、活柱或三用阀。若活柱下不来时,也可用螺丝刀将注油孔螺丝取下,降柱后再将注油孔螺丝拧紧。

  15.如支柱三用阀损坏或活柱被压不能卸载时,不准生拉硬拽,必须采用挑顶、卧底或打临时木柱支撑顶板将单体液压支柱回出。

  16.回收的支柱,必须支撑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并全部承载。

  17.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和回柱工作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牵引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18.移回柱绞车必须两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再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要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动的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他设施,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19.绞车移好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戗柱。两根压柱要打在绞车尾部两侧,与顶、底板垂直;两极戗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75°角。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上,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复合顶时,应加柱帽。若戗柱支在顶梁上,梁与梁间必须加撑木。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20.绞车要安装平、正、牢。经试车主绳拴柱带足劲,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方可使用。

  21.回收上、下顺槽支护至少有二人进行操作。回收顺序由采空区向煤壁,先柱后梁依次进行。最大滞后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2.严禁使用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回收支柱。

  23.按规定补齐新切顶线一排应支设的支柱。回撤出的各种材料,应当班清理、码放至指定地点。

  24.回收的柱、梁和背顶材料都要按规定支设或码放整齐,不得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

  25.若有失效棚、倒柱、片帮等现象发生,在下班前必须处理好后,方可收工。

  26.清点回收柱梁的数量,如有丢失、损坏的应如实汇报出具体编号,并及时补充。

  27.将回收出的折梁断柱,废料或失效柱、梁要及时运出工作面并码放齐。

  38.对放顶区域内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窜矸处,必须用背顶材料背好。

  39.向接班人或班长交待工作情况及柱、梁数量。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1.领取电钻等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其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铁线、护套、手镐、长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2.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绑套运送电钻;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3.打眼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2)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4.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出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3)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4)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5.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6.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7.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8.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净。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9.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0.薄煤层工作面必须停输送机进行打眼。

  11.在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下方设置挡板。用笨溜子运煤的工作面应先将溜槽装满煤,然后再打眼。

  12.机组运转时,一般不许在机道打眼。若有防止牵引设施弹碰伤人的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平行作业。

  13.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14.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著标志。

  15.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

  16.将电钻、钻杆、


> 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电缆要盘成8字形堆放整齐。需检修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要运到检修地点。

  17.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

  放炮员作业操作规程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3.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4.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5.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6.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7.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公司、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内。炸药和雷管必须用隔板隔开,不许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9.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药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10.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集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与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炮未处理。

  11.装药

  (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

  (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3)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4)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并盘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边;

  (5)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12.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米至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13.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装药分段放炮或分段装药分段放炮的方式进行装药作业;

  14.设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放炮员须为警戒人员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

  (4)工作面若与其他采掘面贯通,在相距20米时,必须在要贯通处安全距离外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公司、矿的规定。

  15.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放炮的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联线放炮。

  (1)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存在第10条的各项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又出现时;

  (3)没按第14条的规定设好警戒;

  (4)放炮母线不足80米;

  (5)应该掩盖维护好的设施未进行掩盖和维护;

  (6)没按规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长度不足;

  (7)分段放炮时,崩倒的棚子未扶起。

  16.联线

  (1)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联线方法联线放炮;

  (2)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


> 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3)工作面布置的单排眼、双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联线都采用大串联法,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母线联结前要扭结成短路;

  母线未和脚线联结前,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

  (4)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17.放炮

  (1)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员沿路检查路线,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快放炮啦”;

  (3)到达放炮的警戒地点后,将母线联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等待30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4)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18.炮后检查

  (1)放炮员会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进行放炮后的检查工作;

  (2)通电后若没有爆炸,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后,放炮员方可沿线路检查不爆的原因;

  (3)在确属由联线不良造成不爆时,可以重新联线放炮;

  (4)若确属瞎炮,应按第19条办法处理。

  19.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引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4)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20.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21.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放炮员须吹长哨并大声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22.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规定地点或亲自携带收藏。

  23.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破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24.向下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当班工作情况。

  25.升井后要将瓦斯检定器或瓦斯检定灯交回矿灯房。

  攉煤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岗前准备好铁锹、大锤、尖镐等工具,并检查各工具的牢固性。

  2.攉煤前要检查并处理好下列事项:

  (1)放完炮后,上好梁刹好顶,敲帮问顶,在顶板不好处先及时打临时支柱,在临时支护的可靠保护下作业;

  (2)煤壁有伞檐或有片帮危险的必须及时处理;

  (3)攉煤地点周围不合格的支护必须修好补齐;

  (4)作业范围内的刮板输送机、自滑槽必须稳固牢靠,信号装置灵活可靠;

  (5)清除作业范围内从煤帮到放顶线的障碍物,物料要码放整齐,浮煤要清扫,以保证工作中自身安全及通风、行人的通畅;

  (6)倾斜工作面攉煤前,要设好上下挡煤板。

  3.操作

  (1)握紧锹把,先从煤堆边沿从上往下把煤顺势推入溜槽内,再逐步由溜槽边向煤帮,沿底往溜槽内攉煤;

  (2)攉煤时要上下照顾,不要乱扬,应稳当地装满锹,准确地将煤装入溜槽内;

  (3)攉煤时要攉净见底,要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实底上,若打在浮煤上则应先打替柱。在靠近煤壁侧挖柱窝时,应防止片帮伤人;

  (4)极薄煤层躺着攉煤时,应先攉人行道的煤,后攉开帮煤;

  (5)大于0.4米的煤块要砸碎。应先装碎煤,后装块煤,以免块煤滚动伤人。

  4.往刮板输送机装煤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砸坏弄断电缆、照明线、信号线等;

  (2)停机时不准装煤;

  (3)刮板输送机超负荷不能启动时,应扒出溜槽内的煤,不准强制开机;

  (4)刮板输送机满槽、飘链、链子跑偏时不准装煤。

  5.往自滑槽装煤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分段打闸或设挡煤板,看闸口的人必须在护身板的保护下工作;

  (2)溜槽满时,不准装煤。溜槽内的煤不得放空,以免煤块飞溅伤人;

  (3)修理笨溜子(搪瓷溜子)时,应和上方联系好,停止放煤矸或设好严密挡板;

  (4)禁止跨着输送机槽装煤;

  (5)输送机槽嘴被煤块卡住时,禁止用手直接搬动煤块,应用铁锹等长把工具,由上往下处理;

  (6)溜煤眼闸口被卡住时,可站在眼的一边,由下往上捅,但不准将身体探入眼内,也不准手握锹柄顶端捅,以免煤块冲力大,打飞铁锹伤人。

  6.综采工作面追机清扫浮煤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要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外,进行攉煤;

  (2)要随时注意牵引绳、锚链的摆动,以免伤人,不准骑跨牵引绳、锚链攉煤。

  (3)随时注意顶板、煤帮,发现顶板有裂缝掉碴,伞檐和片帮等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

  7.保证煤炭质量,实行煤矸分装。

  (1)攉煤前先拣出矸石,丢入采空区;

  (2)大块矸石要砸碎,搬动矸石时注意是否有裂缝或疏松,以防搬动时掉下伤人;

  (3)无法丢入采空区的矸石,要实行矸、煤分运。

  8.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后,要与支护工等一起检查工程规格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不得留有伞檐,不得丢失顶煤和底煤,浮煤要清理干净。按规定留出炮道或机道。

  9.经班、组长和验收小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收工。

  乳化液泵站司机操作规程

  1.准备

  (1)常用工具:扳手、钳子、温度计、折射仪等;

  (2)必要的备品备件:铅丝、擦布、油壶、油桶、管接头、U形销、高低压胶管等;

  (3)油脂:润滑油、机械油、乳化油等。

  检查与处理司机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切断位置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检查盖的螺钉;

  (4)减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5)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牢靠、漏液;

  (6)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7)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液压支架3%~5%,单体液压支柱2%~3%);液面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

  (8)配液用水进水口压力是否在5×105帕以上;

  (9)乳化液箱和减速器上的透气孔盖是否畅通;

  (10)用手盘动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2.拧松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待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动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上箭头标记方向相一致。

  3.起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工作。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3)过滤站的脏物指示器是否正常,进、出口压力指示的压力差是否在1.5~3.0兆帕之间;

  (4)电流表、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5)柱塞润滑是否良好,齿轮箱润滑油压力是否在2×105帕以上;

  (6)各接头和密封是否严密、无滴漏;

  (7)浮化液箱中自动配液的液位开关及低液位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8)控制按钮、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接到工作面用液开车信号后,要向工作面喊话:“开泵了!”,然后起动电动机,慢慢打开向工作面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阀,开始向工作面供液。

  5.运转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种仪表显示情况;

  (2)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3)机器温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5)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

  (6)乳化液箱盖是否平整严实;

  (7)乳化液箱内乳化油液面是否有污染物;

  (8)乳化液自动配比仪是否好使。

  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6.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1)异声异味;

  (2)温度超过规定;

  (3)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

  (4)乳化液温度超过规定,浓度达不到或超过规定,或乳化液箱中液面低于规定位置而自动配液装置仍未起动;

  (5)控制阀失效、失控;

  (6)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7)供液管路破裂、脱开,大量泄液。

  7.事故停泵和收工停泵都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


> (2)关闭高压供液阀和泵的吸液阀;

  (3)按泵的停止按钮,并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

  8.注意事项

  (1)必须确认信号,信号不清不开车;

  (2)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应停泵,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准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件;

  (3)乳化液箱中液位低于规定下限时,泵站自动配液装置应起动配液;无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应在专用的容器内进行人工配液。配液时应把乳化油掺倒在水中,禁止把水掺倒在乳化油中。配比浓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4)不得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6)要尽量采用同一牌号、同一厂家生产的乳化油配制乳化液。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乳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要进行调配,直到合格为止。要定期化验测定水质,其pH值、氯根、硫酸根和机械杂质等不准超过规定;

  (7)除接触器触头粘住时可用隔离开关停泵外,其他情况下只许用按钮停泵。

  9.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

  10.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11.向接班司机交清情况后,填写运转和交班记录。

  采煤机井下检修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在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从事检修工作。

  3.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试车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

  5.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一般不得在井下进行检修,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绸布、海绵、棉纱(丝)、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7.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8.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9.清理采煤机壳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10.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11.检修前除原有设施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12.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13.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14.拆装时,重要部位、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

  15.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16.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17.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18.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19.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20.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21.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22.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23.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24.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工作帐篷和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25.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

  26.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采煤机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安全措施。

  3.站在设备上工作时,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4.起吊时应按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向参加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6.根据检修内容认真检查普通工具、专用工具、吊装用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7.检修地点应清洁,无影响检修的杂物,尤其是检修液压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8.对采煤机进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尘等污物。

  9.检查外部零件有无损坏、丢失。

  10.使用起重机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捆绑挂牢再松连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连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11.传递工件、工具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向高处传递时,必须将工件或工具拴在吊绳上,禁止抛掷。

  12.解体:

  (1)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他们的用途、相互关系和位置关系,必要时做出标记。

  (2)拆卸中,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拆卸方法。

  (3)拆卸特殊零部件,如泵的柱塞、叶片等要做出标记,防止安装时装错。

  (4)拆卸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件。

  13.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不得损坏零部件。

  14.用煤油对内部零件进行清洗,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15.零部件的检测:根据检修质量标准,对每个零部件进行检查、测试,分出可用零件、报废零件及可修复零件。

  16.对修复的零部件应根据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压件的检修、测试应在无尘车间进行。

  17.装配前根据原部件使用的油脂对零件进行清洗。

  18.部件组装时应每完成一个步骤检测一遍,直至整体组装完毕。对按规定需要检测的部件,如液压泵、液压马达等要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详细记录。

  19.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20.整体组装后应检查有无漏装、错装。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可靠,应做安全性能试验的必须先进行试验。

  21.按标准对整机性能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检修中排放的油、水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使用后的污棉丝、破布等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23.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24.将检修记录、测试数据存档保存。

  25.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场地。

  液压支架井下检修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修前支架应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

  3.当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大的零部件检修时,要制定专项检修


> 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人。

  5.综采工作面所有支架要编号管理,要分架建立检修档案。

  6.检修人员入井前,要向有关人员了解支架工作情况。

  7.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8.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9.检修支架顶上的部件时,应搭好牢固的工作台。

  10.接班后应对所有支架巡查一遍,对现场急需的问题应优先安排检修。

  11.检修时,各工种要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要停电、闭锁、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

  12.支架液压系统的各种阀、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若阀或液压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负责用质量合格的同型号阀或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

  13.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14.在更换管、阀、缸体、销轴等需要支架承载件卸载时,必须对该部件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5.向工作地点运送的各种软管、阀、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打开。

  16.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面,防止因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17.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断路阀。处理总管路故障时,要停开泵站,严禁带压作业。

  18.组装密封件时,应注意检查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无锐角或毛刺,并注意密封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19.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形卡的规格、质量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用其他物件代替。

  20.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液压支架认真检查,并进行试压动作几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1.检修时卸载的立柱、千斤顶要重新承载。

  22.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23.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品、备件,并做好检修记录。

  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

  3.检修工应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4.进行切割、焊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措施。

  5.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6.应准备好检修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以及数量充足、规格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备品、备件。

  7.试验介质应符合MT6《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的规定,乳化液按5∶95重量比配制而成并进行过滤。

  8.冲洗支架外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

  9.检修场地应清洁,无其他杂物。

  10.阀类的检修工作必须在无尘车间进行,拆检后的零部件应加遮盖,对其测试数据要详细记录。

  11.解体时应合理选择工具,禁止用大锤直接敲击各连接销轴及各液压部件,以防变形损坏。

  12.对解体后的各部件进行二次冲洗,表面不允许有污物。

  13.结构件的修复:

  (1)对变形的结构件进行整形。

  (2)对开裂的部位进行焊接,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3)对所有的结构件进行除锈。

  (4)涂饰结构件表面,应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14.液压件的修复:

  (1)解体后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进行彻底清洗,分类码放,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2)根据检修标准对零部件进行修复、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3)组装时,必须把各部件内部及所有的配合表面进行认真清洗,特别是铁屑、杂物等一定要清除干净。

  (4)原则上所有的密封件一律更换,需重复使用时,必须经过严格鉴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5)各液压件装配时,在密封及配合面上应涂少量油脂,以防擦伤相应表面并保证运动灵活。

  15.整架组装时应按顺序组装,并检查各部件应无缺件、无错装,紧固件应齐全牢固。

  16.组装完毕对支架进行最后一次面漆的涂饰,要求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17.整架验收和性能试验:

  (1)对支架外观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

  (2)对支架进行动作试验。

  (3)对支架进行性能试验。

  18.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妥善保管好。

  19.根据标准对试验结果作出结论,写出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现场。检修时排放的油、液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污物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新到矿的支柱应按MT112《矿用单体液压支柱》中的“出厂试验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试验和密封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单体支柱不得露天检修、露天存放。在地面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新支柱或修复支柱,下井前应按上述规定进行抽查;存放期超过1年的支柱应逐根试验,检查支柱性能是否有变化。性能不能保证或在贮藏、运输中损坏的支柱,不允许下井使用。

  4.检修场地应清洁卫生,各类待修支柱、检修合格支柱应分类码放整齐。检修后经试验各项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应垂直或倾斜存放。

  5.冬季,检修车间应有取暖系统,车间最低温度不得低于0℃,以保证检修质量。

  6.工作介质的牌号应与支柱使用说明书中指定的牌号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工作介质牌号。工作介质注入支柱前,应经过120目/英寸滤网过滤后方可使用。

  7.压力试验机的各种保护措施,必须齐全可靠。在压力试验时,操作人员应在防护栏外侧操作,其他人员应远离试验柱体。

  8.备用零部件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9.检修前,应首先检查所用工具、量具、材料和备件、各类仪表及拆柱机、试验台等仪器设备,应完好。

  10.应建立维修卡片,详细记录支柱编号维修日期、故障、维修内容、试验情况、维修人等。

  11.支柱解体前,要首先将其外表煤泥、煤尘冲洗干净。

  12.在操作拆柱机对支柱解体时,不得用铁锤或铜棒敲击油缸或活柱的任何部位,防止变形,影响密封性能。

  13.在活柱体中拆活塞时,要用专用工具拉出活塞,严禁使用手锤敲击。

  14.检查缸体和活柱的锈蚀、拉伤和磨损、变形情况。

  15.对变形的活柱或油缸需用校直机、油缸整形推力器进行修复。

  16.使用限位钢丝的活柱,在拆卸手把体时,钢丝槽内要套入废旧的O形圈,防止刮坏导向环和防尘圈。

  17.所有零部件检测报废标准均按部颁标准执行。

  18.更换所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19.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清洗各零部件。

  20.更换所有密封件。

  21.活柱组装:

  (1)将手把体装在活柱上。采用钢丝限位的活柱体,限位沟槽内套上废旧的O形圈,防止碰坏防尘圈。

  (2)将Y形圈装在活塞上,装上防挤圈,密封圈装在沟槽内,防挤圈装在低压侧,将活塞装在活柱上。

  22.整柱组装:

  (1)活柱组装时必须将活塞端由油缸上装入连接钢丝。

  (2)将复位弹簧挂在活柱内,使用专用工具卡住弹簧,装上底座,装入连接钢丝。

  (3)


> 将顶盖装在活柱上,打入圆柱销,并注意顶盖四爪的一条对称轴线与孔的轴线平行。

  23.对检修的三用阀,要按规格型号调定开启压力,其值为额定工作压力的0.9~1.1倍,并对每个三用阀进行1.5倍压力试验、开启压力试验及密封性能试验,具结果达到MT112标准要求后,方可安装使用。

  24.将调试好的三用阀装在活柱的阀孔内,准备试压。

  25.支柱的逐根试验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检验暂行技术条件》进行。

  26.支柱检修后,应将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倾斜存放在气温不低于0℃的干燥的室内。

  27.支柱如果短期不用,应将支柱腔内乳化液放尽允许水平放置,但三用阀进液孔用塑料堵好,以防脏物进入。

  28.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理检修场地。

  二、掘进

  掘进爆破工操作规程

  1.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2.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3.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4.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干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②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③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④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⑤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⑥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①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②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③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5.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和发爆器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6.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9.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10.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11.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②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③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④交接班、人员上下并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⑤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②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③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④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⑤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12.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13.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4.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15.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装配引药。

  (2)检查瓦斯。

  (3)装药。

  (4)封泥。

  (5)检查瓦斯。

  (6)敷设爆破母线。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

  (10)


> 处理拒爆、残爆。

  16.装药前

  (1)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3)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4)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①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②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③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④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⑤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⑥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⑦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⑧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⑨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⑩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17.装药。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18.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水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19.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

  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20.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2)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4)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5)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6)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21.联线方式与接线。

  (1)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爆破工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22.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23.警戒。

  (1)必须有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

  24.爆破。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3)爆破工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4)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5)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6)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7)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8)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25.验炮: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6.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27.拒爆、残爆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8.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29.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0.放完炮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31.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退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矿井作业操作规程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32.完工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装岩机司机


> 操作规程

  1.必须坚持使用装载机上所有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在淋水条件下工作,电器系统要有防水措施。

  4.检修或检查装岩机械时,必须将开关闭锁,并悬挂有“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

  5.铲斗装岩机司机操作规程

  (1)接班后司机应对机器进行如下检查:

  ①装岩机的电源开关、操作箱、照明灯、远距离停车紧急按钮等是否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②各零部件和机械部位是否齐全、完好。如联接螺栓是否紧固,链子有无裂纹及损坏,钢丝绳磨损是否在合格要求范围内,大小弹簧有无断裂,脚踏板、保护罩是否完整牢固等。

  ③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油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检查电缆护套有无破损,设备有无失爆,电缆有无充足余量及悬挂是否符合要求。

  (3)经检查确定机器完好后,开空车检查下列情况:

  ①各操作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②装岩机前进、后退、提升、下放、回转等各传动系统是否正常。

  ③远距离紧急停机按钮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轨道及其与两帮的距离,是否符合装岩机操作运行要求。操作箱距帮不足0.8米、装岩机最大工作高度与巷道顶部的安全距离不足0.2米,以及周围有其他障碍物时,不准开机。

  (5)装岩操作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检查和准备。

  ②空机试运转。

  ③开机装岩。

  ④停机。

  (6)开机前,应通知周围人员撤到机械活动范围以外安全地点,并发出开机信号。不准带负荷起动。

  (7)开机时,必须注意随机电缆,防止压坏或挤伤。

  (8)装岩前,应把电缆挂在电缆钩上或设专人拉电缆,司机必须站在踏板上操作。同时必须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和冲洗顶帮。

  (9)装岩时,应先清道后装岩,待铲斗落地再推进装岩。前进、提升、后退、回转等动作应连贯进行,斗子扬起后,应根据装载程度,适时切断电源,以防撞头断链或断弹簧。

  (10)遇有较大矸石块,不能硬性铲装,须经人工破碎后再进行装载,不准用装岩机的铲斗砸撞大块矸石。

  (11)装岩机前进遇阻时,不得硬性前进,应退出处理后再进。

  (12)铲斗不能装得过满,推进和提落铲斗要稳慢均匀。装岩扣斗时,应随时注意铲斗与巷道顶部的安全距离,扣斗不得过猛。

  (13)使用装岩机作脚手架架棚刹顶时,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切断电源,拔下铲斗链的固定销。严禁用铲斗抬举棚梁。

  (14)装岩完毕正常停机时,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①将装岩机铲斗放下。

  ②将装岩机退出掘进工作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放炮时损坏设备。

  ③按动装岩机远距离操作按钮,切断装岩机电源,停机。

  (15)处理装岩机脱轨时,应用爬道器或用木楔垫好再开机复轨,也可使用起道机、千斤顶复轨,不能用铲斗硬磕轨道迫使装岩机复轨。

  (16)遇到下列情况应停机处理:

  ①随机电缆损坏或挤伤时。

  ②装岩机提升、下放、回转等部位有异响时。

  ③装岩机掉道时。

  ④装岩机前方、两侧过人时。

  ⑤装岩机照明灯损坏、突然熄灭时。

  ⑥操作箱按钮失灵时。

  (17)装岩结束后,应将装岩机退到安全距离外,同时将铲斗落地,切断电源加锁,悬挂好电缆。清扫装岩机上的矸石块、粉尘。

  (18)对本班装岩机运行情况以及出现的故障和处理情况,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好运行记录。

  6.耙斗装岩机司机操作规程

  (1)司机接班后,要闭锁开关,并检查以下情况:

  ①顶板是否坚实,支护是否牢固;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与牢固程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导向轮、尾轮悬挂正确,安全牢固,滑轮转动灵活,禁止将尾轮挂在棚梁和作为支护的锚杆及其他支护体上。

  ②机器各部位清洁,无煤、矸压埋,保持通风,散热良好;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应在顶棚上妥善遮盖。

  ③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

  ④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⑤钢丝绳应在滚筒上排列整齐,其磨损、断丝不得超过规定;耙装机绞车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闸带间隙松紧适当。

  ⑥在装岩(煤)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司机操作一侧至巷壁的距离必须保持在700毫米以上。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倾斜巷道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人。倾斜巷道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

  ⑦通讯、信号灵敏、清晰;耙装机照明良好。

  ⑧机器各部位连接可靠,连接件齐全、紧固;各焊接件应无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各润滑部位油量适当,无渗漏现象。

  ⑨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⑩供电系统正常,电缆悬挂整齐,无埋压、折损、被挤等情况。

  (2)试车前应发出信号,严禁耙斗机两侧及前方有人。起动耙装机,在空载状态下运转应检查以下各项:

  ①控制按钮、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②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强烈震动。

  ③钢丝绳松紧是否适当,行走是否正常。

  (3)装岩操作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检查和准备。

  ②试运转。

  ③开机装岩。

  ④停机。

  (4)合上张力启动器隔离开关,按动耙装机的启动按钮,开动耙装绞车。

  (5)操作绞车的离合器把手,使耙斗沿确定方向移动。

  (6)操作耙装机时,耙斗主、尾绳牵引速度要均匀、协调,以免钢丝绳摆动跳出滚筒或被滑轮卡住。

  (7)机器装矸时,不准将两个手把同时拉紧,以防耙斗飞起。

  (8)遇有大块岩石或耙斗受阻时,不可强行牵引耙斗,应将耙斗退回1~2米重新耙取或耙耙回回,以防断绳或烧毁电动机。

  (9)不准在过渡槽上存矸,以防矸石被耙斗挤出或被钢丝绳甩出伤人。

  (10)当耙斗出绳方向或耙装的夹角过大时,司机应站在出绳的相对侧操作,以防耙斗窜出溜槽伤人。耙岩时,耙斗和钢丝绳两侧不准有人。

  (11)在拐弯巷道耙装时,若司机看不到工作面情况,应派专人站在安全地点指挥。

  (12)耙岩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不宜太远或太近。耙斗不准触及两帮和顶部的支架或碹体。

  (13)耙装机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后进行处理。

  (14)工作面装药前,应将耙斗拉到溜槽上,切断电源,用木板挡好电缆、操作按钮等。放炮后,将耙装机上面及其周围岩石清理干净后,方可开车。

  (15)在耙装过程中,司机应时刻注意机器各部的运转情况,当发现电气或机械部件温度超限、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强烈震动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和处理。

  (16)耙装完毕或接到停机信号时,司机应立即松开离合器把手,使耙斗停止运行。

  (17)正常停机,应将耙斗拉出工作面一定距离,打开离合器,按动停止按钮,切断耙装机电源。

  (18)耙装机固定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19)耙装机移动前,应先清理耙装机周围的岩石,铺好轨道,将耙装机簸箕口抬起用勾鼻挂住,两侧小门向内关闭;移动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止耙装机歪倒的安全措施。

  (20)在平巷中移动耙装机时,应先松开卡轨器,整理电缆,然后用自身牵引移动,牵引速度要均匀,不应过快。若用小绞车牵引移动时,要有信号装置,并指定专人发信号。耙装机移到预定位置后,应将机器固定好。

  (21)在上、下山移动耙装机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必须采用小绞车牵移耙装机,并应设专职信号工和小绞车司机。

  ②移动耙装机前,有关人员应对小绞车的固定、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信号、滑轮和轨道铺设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小绞车将耙装机牵引住之后,才允许拆掉卡轨器。

  ④移动耙装机过程中,在机器下方及两侧禁止有人。

  ⑤耙装机移到预定位置后,须先固定好卡轨器及辅助加固设备,方准松开绞车钢丝绳。

  ⑥上山移动耙装机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止耙装机下滑的措施。

  (22)耙装工作结束后,应将耙斗开到耙装机前,操纵手


>

  29.钻机外露的转动与滑动表面在每班开车前应擦拭干净,并涂一层机械油。应保养好注油部位。钻机长时间不用时,应对所有外露表面进行清扫,并将各运转部位表面涂上黄油,机械外壳应涂上防腐油。

  30.经常检查各油箱的油位,保持油量适宜、油质要清洁无杂质,并按规定更换新油。

  31.所有罩子和防尘盖要保持完整和齐全,钻杆螺纹部分、各种接头应经常用刷子清扫,并涂适量黄油。

  32.钻机搬迁时,应将所有外露管口用丝堵、接头盖或棉纱堵好,防止灰尘进入或油液外漏。

  33.下班前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如钻孔角度、进尺、套管下置深度、岩芯采集情况、设备运转情况等,全面准确地记录下来。

  3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本班组长和记录员要按记录表格把本班情况记录清楚并签名。

  35.钻孔竣工后,应在机长的指挥下做好各种善后处理工作(如钻机的搬迁、检修存放,钻杆、接头及接箍的更换,钻孔的质量验收及有关资料移交等),为下次施工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抽放瓦斯观测工操作规程

  1.抽放瓦斯观测工负责抽放瓦斯系统中各参数的定时观测、计算和抽放钻孔的联接、拆除以及抽放管道的检查、维护、放水、管理工作。

  2.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保证完好。

  3.如需进入栅栏内工作,必须两人前后同行,并随时检查巷道内瓦斯。瓦斯超规定时,应停止进入,经请示后再采取措施。

  4.检查瓦斯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使用100%的瓦检仪;

  (2)瓦检仪的气泵应选择合适,尽量采用高负压气泵;如使用仪器本身气泵不合适,必须用气样泵抽取管道内瓦斯进行测定;

  (3)采用仪器气泵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连续挤压气泵(即一鼓起立即再捏扁),在挤压5~6次后,气泵一复原的瞬间,立即将仪器的进气口从管道内拔出;

  (4)检查管道瓦斯浓度时,必须检查2次以上,发现差别较大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观测负压和流量的注意事项如下:

  (1)U形水柱计内必须是蒸馏水;

  (2)观察时,要将U型水柱计垂直放置,使两水柱凹面持平;

  (3)用U型水柱计测定抽放压力时,应按规定将水柱计的胶管与管道上的压力接孔联接,并使其稳定1~2分钟,然后读取压力值。

  6.在测定流量或负压时,如U水柱计跳动不止,应检查积水情况,并采取放水措施。

  7.抽放瓦斯钻孔及分路观测点必须悬挂观测记录牌,并注明观测地点和孔号。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静压差、瓦斯浓度、流量时间及观测人姓名)填写在记录牌上,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

  8.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该钻孔或高抽巷的管路抽放负压。当浓度低于25%、又不影响作业面中的瓦斯含量时,应关掉该孔(巷)的气门。

  9.抽放孔、高抽巷管路都应设置气门、放水器和观测瓦斯、负压和流量的装置。

  10.布置在回采工作面的抽放钻孔,必须在能抽上瓦斯前连接好。本煤层抽放瓦斯钻孔,应在钻孔钻完后及时连接好,并把钻孔与抽放管路连通的气门打开。

  11.连接钻孔前,要将顶板的浮矸清理掉。

  12.抽放钻孔或管路的拆除,必须经通风技术负责人批准。

  13.瓦斯钻孔或高抽巷瓦斯管拆除后,必须采取防止瓦斯外泄的措施。

  14.必须经常清理和润滑抽放瓦斯管路的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调整主干管路的抽放负压。

  16.对所负责地区的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断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抽放瓦斯泵司机操作规程

  1.抽放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掌握瓦斯泵的结构、性能,会进行一般的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应由考试合格、持证者担任。

  2.抽放瓦斯泵司机负责泵的停、开和日常维护管理及运行参数的调整、记录工作,并定时向本单位调度汇报。

  3.检查泵站进出风气门、循环气门、配风气门、放空气门和利用气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检查抽放泵地脚螺丝,各部联接螺丝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5.检查并保持油路、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各部位温度计应齐全。

  7.泵房中的测压、测瓦斯浓度装置及电流、电压、功率表均应正常工作。

  8.检查泵站进、出气侧的安全装置,要求保证完好;采用水封式防爆器的,要保证水位达到规定要求。

  9.用手转动泵轮1 ~2 周,要求泵内应无障碍物。配电设备应完好。

  10.接到启动命令后,抽放瓦斯泵司机应一人监护、一人准备操作。

  11.启动带有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的抽放泵时,应首先启动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并适当调整流量。

  12.启动带有供水系统的抽放泵时,应先启动供水系统,并开、关有关阀门。

  13.回转式抽放泵的启动顺序如下

  (1)开启泵的出、进气门和循环门、配风门、放空门。

  (2)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空载运行5 ~15 分钟。

  (3)抽放泵空载运行正常后,打开联通井下的总进气门,同时关闭配风门,并逐步关闭循环门,使抽放泵带负荷运行。

  14.真空泵的启动顺序如下

  (1)关闭进气阀门,打开出气阀门、放空门和循环门。

  (2)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投入运行。

  (3)缓缓开启进气阀门。

  (4)调节各阀门,使抽放泵正负压达到合理要求,向泵体、气水分离器等供给适量的水。

  15.抽放泵启动后,应及时观测抽放正、负压及流量、瓦斯浓度、轴承温度、电气参数等,并监听抽放泵的运转声。

  16.当抽放泵抽放的瓦斯浓度达到30 %以上时,向本单位调度汇报,并准备向用户输送瓦斯;接到输送瓦斯命令后,开启总供气阀门,同时关闭放空阀门。

  17.若泵站内设有加压泵,在接到向用户输送瓦斯的命令后,应按本工种有关抽放泵的启动顺序启动加压泵,并开、关有关阀门,向用户送气。

  18.采用于式抽放泵的,当抽放瓦斯浓度低于25 %时,应及时向调度汇报。

  19.停抽放泵和加压泵之前,必须通知用户和主管单位。

  20.停抽放泵前,必须首先停加压泵及其附属系统。利用加压泵排除民用管道内的瓦斯时,必须先将抽放泵泵体及井下总气门间的管路内的瓦斯排除干净。

  21.接到停止抽放泵运行的命令后,应一人监护、一人准备进行停机操作。

  22.抽放泵的停机操作顺序是

  (1)开启放空门、循环门,关闭总供气门和井下总进气门,同时开启配风门,使抽放泵运转3 ~5 分钟,将泵体内和井下总进气门间的管路内的瓦斯排出。

  (2)操作电气系统,停止抽放泵运转。

  (3)停止供水、供油。

  23.抽放泵停止运转后,要按规定将管路和设备中的水放完。

  24.抽放瓦斯的矿井,在抽放未准备好前,不得将井下总气门打开,以免管路内的瓦斯出现倒流。

  25.如遇停电或其他紧急情况需停机时,必须首先迅速将总供气阀门关闭,然后将所有的放空门和配风门打开,并关闭井下总气门。

  26.抽放泵每次有计划的停机,必须提前通知用户或其主管单位;紧急情况下,停机后应及时通知用户或其主管部门。

  27.抽放泵需要互换运行时,必须经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

  28.互换抽放泵的操作顺序如下

  (1)备用泵空载运转正常后,调小运转泵的流量,并相应调整用户使用量。

  (2)开启备用泵和运转泵系统间的联络门,并关闭备用泵的配风门,使备用泵低负荷与运转泵并联运行。

  (3)当备用泵带负荷运转正常后,关闭其放空门。

  (4)停止原抽放泵运转,并开、关有关阀门,调整备用泵的流量。

  29.无论是抽放泵还是加压泵的互换运行,均不允许间断瓦斯利用;否则必须提前通知用户或其主管单位。

  30.抽放泵的互换运行应避开用气高峰时间。

  31.两台并联运行的抽放泵需要与另外两台抽放泵互换运行时,必须停泵后进行。

  32.抽放泵并联运行时,其启动和停止应按照本工种中有关抽放泵的停止、启动顺序进行操作。

  33.抽放泵并联运行时的顺序如下

  (1)先启动一台抽放泵,待运转正常后,再启动另一台抽放泵。

  (2)抽放泵运转正常后,再进行带负荷操作。

  34.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35.对于反映抽放泵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瓦斯浓度、设备温度、压力、孔板流量计静压差、流量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机房内的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应按各局规定的时间进行观测、记录和汇报,特殊情况下必须随时观测、记录和汇报。

  36.要经常检查维护抽放系统各种计量装置、阀门和安全装置等,保证灵活可靠;每天要对全部设备的外表进行一次擦洗。

  37.必须坚守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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