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11采区变电所巡检工操作规程
(一)、危险源辨识
工种风险类型风险及其后果管控措施
变电所巡检工人的不安全因素1、不按章操作、接班时精神不佳,着装不整齐,衣袖未扎紧
2、交接班对设备完好、运行状态不了解,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异常情况。
3、操作设备时不穿绝缘用具或绝缘用具失效,未悬挂停(送)电标识牌,停送电时未核实开关编号。1、按章作业,保持精力旺盛,扎紧衣袖操作时。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机的不安全因素1、警示牌标示不清
2、综合保护器动作不灵敏、有误差
3、设备存在异常,防护设施不完好1、警示牌必须挂在明显处
2、定期对综合保护器效验
3、做好防护设施
环的不安全因素巷道来压挤坏电缆;瓦斯超标检查电缆;停送电前检查瓦斯浓度
管的不安全因素现场安全把关不严;业务培训不到位、没有及时填写记录,工作未交待清楚;业务培训不到位、在操作设备时,没有按顺序,步骤地操作,出现误操作、、记录填写不认真,检查内容不全,不能及时反馈设备运行情况。加强现场管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及时填写记录。
(二)、总 则
1、本规程适用于11采区变电所工作的一切人员。
2、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命令不准执行,巡检工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当向发令人指出错误的地方,情节严重的报上一级领导。
3、巡检工应精神正常,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遵守本规程,通过本规程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能上岗。工作人员要学会紧急救护法和人工呼吸法。
4、巡检工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5、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
> 临时工等)必须经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在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三)、一般规定
1、变电所巡检工必须持变电工证上岗。
2、变电所巡检工必须熟记本规程。
3、井下变电所设备操作必须执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
4、停、送电应由巡检工和熟悉供电系统电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不得中间换人停、送电。
5、变电所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格按照倒闸操作票操作,不得擅自停送电。停电设备必须悬挂“设备检修”的警示牌,开关必须打到闭锁位置。
6、检修高爆开关时,首先必须通知集控员将此开关停电并设置为检修状态,再将手车退出,汇报集控室手车已退出。
7、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四)、检修操作程序
1、停电:
(1) 按下控制该停电线路高爆开关的“分闸”按钮,分闸指示灯亮,首先通知集控员将此开关停电并设置为检修状态,再将高爆开关断路器断开,退出手车。
(2) 对进线高爆开关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先停负荷 高爆开关,依次停联络高爆开关,进线高爆开关。停电程序同第1条 。
(3) 验电:手车退出后要验电,验电时,应使用电压等级相匹配的验电器。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4)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再分别对三相进行放电工作。
(5) 在负荷侧挂三相短路接地线,停电完毕,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2、送电
(1) 接到集控中心送电命令,并确认送电线路后方可送电操作。
(2) 拆接地线: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
(3) 将手车推至试验位置,并关好开关门。将手车推至合闸位置,从观察窗检查动触头与静触头是否完全接触,接触不好或接触面不够不能送电。
(4) 现场按下“合闸”按钮,合闸指示灯亮,检查断路器在合闸位置。
(5) 送进线高爆开关或联络高爆开关的电时,要先送进线高爆开关、联络高爆开关,然后依次送负荷高爆开关。
(6) 高爆开关跳闸或停电后,在恢复送电前先查明原因,处理后按照第4、5条要求送电。
3、装设接地线
(1)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的各方面回路或停电设备及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设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电气安全距离的规定,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人员可见处的电源方向,安装接地线前,必须先进行验电,验电应戴绝缘手套,并由专人监护。
(2) 接地线和施工设备不得通过开关和保险器。
(3) 工作间断时,必须把所有未拆接地线逐班交代清楚。
(4) 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5)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严禁缠绕,设备经验明无电,立即将接地线另一端和施工设备各相连接,拆除接地线顺序与此相反,拆除地线时应使用绝缘工具,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6)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须交待清楚。
(五)、注意事项
1、送电后要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指示不正常或声响异常,应立即停电处理。不准带电检修或移动设备,一切裸露电气设备都要安设栅栏,并挂“高压危险,严禁靠近” 警示牌。
2、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3、检修变电所设备时,须检查其设备内无遗留物品。
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要先操作后汇报:
①直接威胁人身与设备
> 安全的。
②所内高压设备发生严重接地、短路冒火或响声剧烈的。
5、部分工作停电,人身与带电体安全距离10KV不小于0.7m,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栅栏,可用橡胶或其它坚硬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可靠,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
(六)、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时应做到:
(1)必须执行工作负责人的命令
(2)至少有两人及以上在一起工作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3、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志牌或装设栅栏。
以上措施由值班人员进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