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资讯>煤矿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

煤矿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

  煤矿安全监察内容是实施煤矿安全监察的重要事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对此作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2.矿长安全任职资格。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4.职工岗前教育培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自收到申请验收文件之日起30 E1内验收完毕,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使用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煤矿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并检查煤矿制定的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br吸取事故教训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上一篇:内蒙古严查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