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矿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要求辖区所有生产建设煤矿企业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运行正常,严禁瓦斯数据造假。16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瓦斯抽采必须达标。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销爆破”制度。
二是开展防治水专项整治。要求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整治严重水患,开展防治水分区治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
三是开展资源整合矿井专项整治。对全市的资源整合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分析、分类管理。重点对“假投入、假控股、假管理”“地质勘查不清”和“安全投入不足”等主要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不能实现“三真”管理、安全基础薄弱、地质情况不明的矿井要坚决停工停产。
四是开展生产秩序专项整治。坚持严字当头,严厉打击计划外开采和“五假五超”行为,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防止任何形式的不在规定区域内的采掘活动,坚决取缔和杜绝“隐蔽采场”“第二采场”等现象。
五是开展外包队专项整治。对辖区煤矿外包队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队伍纳入大矿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外包队伍坚决予以清理,严厉打击转包分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