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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应急救护措施

煤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应急救护措施

一、煤气分类
??????? (一)高炉煤气:高炉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后产生的大量过剩炉气,这种混合气体,称为高炉煤气。主要成分:CO(一氧化碳),C02(二氧化碳),N2(氮气)、H2(氢气)、CH4(甲烷)等,其中可燃成分CO(一氧化碳)含量约占25%左右,H2(氢气)、CH4(甲烷)的含量很少,C02(二氧化碳), N2(氮气)的含量分别占15%,55%,热值仅为3500KJ/m3左右。
??????? (二)焦炉煤气:焦炉煤气是指用几种烟煤配成炼焦用煤,在炼焦炉中经高温干馏后,在产出焦碳和焦油产品的同时所得到的可燃气体,是炼焦产品的副产品。主要成分:H2(氢气)(55~0%),CH4(甲烷)(23~27%),CO(一氧化碳)(5~8%),CO2(二氧化碳)(1.5~3.0%),N2(氮气)(3~7%),O2(氧气)(<0.5%),CmHn(芳香烃类物质)(2~4%);密度为0.45~0.50Kg/Nm3,着火温度为600~650℃。
??????? (三)转炉煤气:转炉炼钢过程中,铁水中的碳在高温下和吹入的氧生成一氧化碳和少量二氧化碳的混合气体。回收的顶吹氧转炉炉气含一氧化碳60~80%,二氧化碳15~20%,以及氮、氢和微量氧。
??????? (四)水煤气:将水蒸气通过炽热的煤层(焦碳)可制得较洁净的水煤气(主要成分是CO(一氧化碳)和H2(氢气)),燃烧现象为火焰腾起更高,而且变为淡蓝色(氢气和CO燃烧的颜色)。半水煤气则为水蒸汽与空气共同与焦碳反应所得。
??????? (五)混合煤气:将不同比例的各类煤气混合在一起,用于特定目的的混合性煤气。
??????? 二、煤气作业的分类
??????? (一)煤气危险区域内作业(仅限不涉及煤气设备设施本体及附属设施的常规作业)
??????? 1、煤气危险区域:生产的高炉、焦炉、转炉、煤气发生炉等煤气发生设施及其附近区域;热风炉、焦炉地下室、煤气柜区域;煤气混合加压站、煤气洗涤水排放点和煤气泄漏点;正在放散的煤气放散点及周围40米;架空煤气管道及其周围10米;与煤气主体设施相连的附属设施(如水封、切断阀、放散管、盲板等)的附近区域。
??????? 2、以上规定区域内作业均属煤气危险区域作业。
??????? (二)停产(运)煤气设备、设施上作业
??????? 对已停产(运)的煤气管道、容器(煤气柜)、阀门、炉窑及附属设施(如水封槽、溢流管、放散管等)等煤气设备设施本体从事维检作业;
??????? (三)带煤气作业
??????? 1、对正在运行(生产)的煤气管道、容器(煤气柜)、阀门、炉窑及及附属设施(如水封槽、溢流管、放散管等)等煤气设备设施本体从事维检作业;
??????? 2、抽堵盲板作业
??????? (四)进入煤气设备、设施内作业
??????? 凡进入煤气管道、容器(煤气柜)、炉窑等内从事维检的作业。
??????? 三、煤气作业安全规定
??????? (一)通用规定
??????? 1、实行项目许可制度,并实行现场分级管理监控。
??????? 2、作业人员至少2人及以上,可保证作业顺利实施的最少人员,落实好互保措施,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 3、严格遵守动火许可制度。
???????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
??????? 5、严格作业区域警示制度。
??????? 6、严格应急救援制度。
??????? (二)煤气危险区域内作业的安全措施
??????? 1、携带煤气报警仪全程检测煤气浓度
??????? (1)区域内环境最高煤气允许浓度24PPm(30mg),此时可长时间工作;
??????? (2)24PPm<浓度≤200PPm,可经项目负责人准许,轮流进入间隔作业(因个体差异不同,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使用风机或压缩空气、佩戴空呼或风罩或防毒面具、服用葡萄糖等措施),同时保持区域内空气流通,通风良好;非作业人员远离煤气危险区(10米外),并应处于上风侧。
??????? (3)超过200PPm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 ①强制通风,降低煤气浓度;
??????? ②如煤气浓度仍持续超标,佩戴空呼或风罩或防毒面具;
??????? ③准备好葡萄糖等急救物资。
??????? ④观察风向,尽量站在上风侧作业;
??????? 2、如需动火,按以下规定办理。
??????? (1)向产权(生产)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现场确认具备动火条件,办理动火许可证(简称动火证);
??????? (2)动火前认真确认动火点附近有无煤气泄漏,如有泄漏,须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及各分厂批准并采取堵漏、强制通风等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属中心范围的,由中心组织实施堵漏等安全措施;属分厂范围的,报请由各分厂和安全管理部门实施堵漏等安全措施,并由双方确认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动火作业。)
??????? (3)清理干净动火点附近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
??????? (4)运行煤气管道10米范围内动火,应采取遮盖、隔热(使用石棉布、隔板等)等措施。
??????? (4)至少准备2具及以上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 4、不得牵设高压电线(500V及以上);作业用电源及电缆绝缘良好,不得短路放炮或打火等;
??????? 5、照明器具保持良好和足够照明度;如区域环境内煤气深度超过200PPm时,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 (三)停产(运)煤气设备、设施上作业的安全措施
??????? 1、可靠切断煤气来源,用水封切断煤气时应设专人监护水封,用阀门切断煤气时,必须加盲板,并打开放散管的阀门。
??????? 2、如需动火,则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措施。
??????? 3、吹扫和置换干净内部的煤气(使用氮气或蒸汽),吹扫和置换时,放散点及周围40米内不得有火源。
??????? (1)吹扫、置换后,应对设备内气体取样化验;当取样气体含氧量低于1%或氮气、蒸汽含量达到99%及以上,或通过爆发试验合格时,则具备动火条件;
??????? (2)吹扫、置换后,取样气体经化验煤气浓度应低于200PPm。如超标且有煤气持续外泄时,
??????? 应采取强制通风降低作业环境中的煤气浓度,或者使用空呼、风罩、防毒面具等进行作业;
??????? 4、作业过程中,煤气管道(容器)内应持续通上氮气或蒸汽,并保持微正压;
??????? 5、动火点处应保持良好接地;如动火部位有积存的焦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则应采取清扫干净或铺上黄泥、砂石等的措施防止发生燃爆。
??????? (四)带煤气作业
??????? 1、对正在运行(生产)的煤气管道、容器(煤气柜)、阀门、炉窑等从事维检作业的安全措施
??????? (1)带煤气作业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 (2)作业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风罩或采取强制通风(应能有效降低煤气浓度),尽量位于上风侧作业。
??????? (3)如需动火,则应按规定办理动火票并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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