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措施
⑴采掘工程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等必须及时填绘、更改、核对。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合理、可靠,废巷必须及时封闭。实行分区通风,减少事故波及范围。
⑵建立健全矿井隔爆设施,各掘进工作面及主要进、回风巷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槽,其它地点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⑶按期对自救器进行校验,发现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
⑷各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中,都要明确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并贯彻到全体下井职工。
⑸井口防爆门和反风设施要加快安装速度,并保其完好有效。
⑹瓦斯超限报警时处理程序
当采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1.5%或回风流瓦斯浓度大于1.0%时,应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理。
①下达命令:当监测系统出现瓦斯超限报警时,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命令现场班长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②现场执行:现场班长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命令后,必须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切断工作区域内的电源。以上工作完成后,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③现场确认: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现场班长执行完命令的汇报后,再命令现场班长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瓦斯超限现场进行探查确认,然后立即将探查结果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进行汇报。
④指挥处理:矿值班领导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后,根据现场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指挥处理。
⑤调度记录: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入瓦斯日报,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原因、瓦斯浓度及处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