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矿企资讯>枣矿集团获评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枣矿集团获评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6月29日,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会议表彰了80个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80个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枣矿集团荣获“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成为山东能源集团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也是枣矿历史上首次获此荣誉。

枣矿集团现有回族、满族、蒙古族、布依族、土家族、朝鲜族等9个少数民族职工。近年来,枣矿集团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民族工作无小事原则,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职工合法权益,持续改善少数民族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凝聚了民族团结发展正能量。

枣矿集团还先后与新疆能源、新疆投资集团等深入合作,有效带动了当地多个产业协同发展,为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繁荣稳定做出了枣矿贡献。

(记者 曹士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青年出击筑牢“青字”防线

上一篇:集团公司群众安全工作获上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