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煤矿知识>《煤矿安全规程》第339条规定爆破前做哪些工作后方可起爆?

《煤矿安全规程》第339条规定爆破前做哪些工作后方可起爆?

《煤矿安全规程》第339条规定爆破前做哪些工作后方可起爆? >

《煤矿安全规程》第339条规定爆破前做哪些工作后方可起爆?

答:《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WCu25钨铜圆棒的重量多少

上一篇:集中轨道巷做排水沟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