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资讯>鲁西分局“四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鲁西分局“四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本网讯 为深刻吸取梁宝寺煤矿“8·20”事故教训,鲁西分局认真落实省局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一是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充分分析辖区煤矿安全形势,制定并下发 《鲁西监察分局关于加强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分局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未雨绸缪,有的放矢,严防“一通三防”、冲击地压等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风险排查,预防防控。第一时间要求辖区各煤矿立即对采煤工作面是否存在中间巷、联络巷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分局对排查出此类采煤工作面19处全部下达了停止作业的行政指令,要求煤矿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集团公司现场核查落实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是现场核查,实时跟踪。以监察组为单位,对19处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技术措施、集团公司核查批复意见严格把关,监察时对重点工作面进行现场核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同时,充分发挥检查方案负责人的作用,对各采煤工作面实时跟踪,实时督导,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写实检查,压实责任。要求辖区各煤矿企业、各煤矿立即开展“一通三防”写实检查,排查出的问题必须制定措施予以整改,留档备查。分局将对煤矿写实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鲁西分局六步骤强化监察执法

上一篇:鲁西分局五项举措推动煤矿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