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鲁西监察分局结合煤矿监察执法实际,坚持六步骤监察执法,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开好预备会。执法监察时提前查看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周报和执法监察平台,详细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带队人组织召开监察预备会,监察方案负责人汇报煤矿井下采掘工作地点和主要系统现状等基本情况,并结合远程监察、图纸报表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执法建议和监察重点,带着问题开展监察。
二是用好写实工具。监察人员不定期查看远程监察平台,及时通知煤矿随时更新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等矿井基础信息,下矿监察时全程携带国家局统一配备的红外线测温仪、电子风速表、“敲帮问顶”拐杖等执法检查工具,现场实测实量,并通过随身携带的现场检查“写实”手册,将井下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在册。
三是规范现场处理。坚持做到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果断下达撤出作业人员命令,并在现场处理决定书中写明危险区域内采掘工作面数量;责令停止生产时,同样在现场处理决定书中写明停止采掘工作面数量。截止8月底,责令撤出采区作业1次,停止采煤工作面10处、停止掘进工作面36处,停止设备使用8台(套)。
四是做好证据收集。充分利用监察执法终端,通过随时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及时固定执法证据,避免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发不必要的争议,为进一步调查取证进而坐实证据链条发挥决定性作用。
五是严把文书制作。在隐患发现人准确、规范描述隐患,找准违反条款及处理处罚依据的基础上,文书制作人把好隐患描述关,监察带队人把好执法文书审查关,分局执法监督人员把好执法文书监督关,确保文书制作质量。
六是严格业绩考核。坚持把现场监察情况纳入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夯实执法业绩考核基础,提高监察执法精准度,不断提升工作成效。